非常感谢黄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我市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内将建设一座工业固废处理中心,计划2017年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

  一方面,作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国内外垃圾分类经验和做法,都值得我们研究。即使是不成功的做法,也可以充当我们的反面教员。我们应该经常关注兄弟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行情”。古人说的好:“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关门主义,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都是不利的。

  另一方面,就是希望我们的全体市民,从为自己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为后代创造清山绿水的高度,牢固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自觉自律地做好垃圾分类,跳出人人制造垃圾、人人讨厌垃圾的怪圈。每个市民践行垃圾分类之时,就是我市垃圾分类成功之日。

  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设计图、时间表和施工策已经绘就,如何让它落地生根,那就是增强“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四是动员全体市民参与方面。从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的经验来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全体市民参与,因此必须提高公众参与度,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分类宣传以及强化国民教育,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同时通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等措施,形成良好的全民参与氛围,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健全法律法规方面。法治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目前已完成《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立法起草工作,按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年内可颁布实施。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我们正在建设城市智慧环卫系统,推广“互联网+”新模式,通过建立居民“积分卡”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一是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和第三方考评机构也将对各区、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通过报纸和电视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市效能办会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成绩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按照5%的比例计算成绩;市委文明办也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城区的测评体系。

  四是做好城市垃圾大分流工作。城市垃圾除了生活垃圾以外,还有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目前,餐厨垃圾已完成了每日收运193吨的试点目标,绿化垃圾就近进行堆肥处理,湖里区大件垃圾处理厂本月将建成运营,其他区大件垃圾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分别由市建设局和环保局建立相关配套,避免混入生活垃圾。

  三是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为确保终端处理设施与垃圾分类相衔接,我们要求在有害垃圾处理方面,加快东部固废中心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方面,启动后坑垃圾分类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系统二期(日处理200吨)和瑞科际示范厂餐厨垃圾第二条生产线吨)的建设,争取年内投入使用;市环能公司抓紧推进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日处理餐厨垃圾300吨、厨余垃圾700吨)的选址、方案设计和立项报批,争取年内动工建设。

  其他垃圾处理方面,年底前完成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200吨)和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200吨)建设,实现其他垃圾全部焚烧处理。推动同安凤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二是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我市历来就存在废品回收网点,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垃圾分类工作,但这些回收点还需规范。对此,我们提出要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便于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全口径管理。

  垃圾分类确实是一项非常复杂且系统的工作,如不能打通后续收运、利用、处理等诸多环节,垃圾分类工作将难以持续。因此,我们采取末端倒逼前端的思路,着重强调了收运、回收、终端处理等设施建设与前端分类工作的配套衔接,避免影响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分类效果。

  一是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直运收运体系。在收集阶段主要是完善分类标志、改造清洁楼、设立转运站等。在运输阶段要配备专用收运车辆,避免将分类好的垃圾混合装运。

  我们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思明区、湖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直接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其他垃圾运往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全市的有害垃圾由各区、各单位自行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逐步建立起以清洁直运为主的收运模式。

  三是注重系统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分类后续的收集、回收、处理等环节直接影响到垃圾分类能否顺利实施。因此,我们对分类后端的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开展,使其更好地与垃圾分类品种相衔接、与资源回收利用相协调。

  二是循序渐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我市对生活垃圾划分为四类,即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生活垃圾分类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从可操作的角度出发,3月起,思明区、湖里区按每个街道至少一个示范点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岛外各区在建成区建立若干示范点,并逐步扩大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成立督查服务小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岛内两区示范点按标准化建设进行督查服务,力争将示范点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厦门模式”,引领其他居民小区迅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至6月底,思明区、湖里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岛外扩大试点,逐步推开。到年底,集美区、海沧区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以上,同安区、翔安区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以上,岛外各区三分之一的镇、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鉴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会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对此,我市在总结此前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总体设计如下:

  一是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从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现状看,政府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过程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完善相关法规,强化监督检查;各区人民政府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支持,责任明确的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带头示范,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为统筹推进这项工作,我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宣传部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也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抓好垃圾分类这项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和支持。特别是按照中央要求,我市作为首批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党政机关要率先强制实施。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懂得垃圾分类,以立足岗位职责一起推动落实,同时,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还必须率先垂范,做好垃圾分类。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轻清运压力和终端处理压力,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对于培养全体市民资源环境意识,不断提升整体文明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垃圾分类作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和文明创建在提升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并写入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去年12月,习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目前全市上下都十分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

  这次推动的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也就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在家庭生活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菜梆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蔬菜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灯泡、灯管、化学药品、过期药品、农药、杀虫剂、酸碱溶剂、油漆、涂料、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废旧电器和汽车保养喷雾罐等。

  2013年,德国对垃圾处理中,35.3%为焚烧处理;46.8%为材料的循环利用;17.7%为堆肥及生物处理;只有0.2%为填埋处理。由此可见,垃圾经过分类后,后端填埋处理量大幅度下降,垃圾处理带来的二次污染风险降低,垃圾分类减量效果立竿见影。

  因此,垃圾分类将是未来垃圾处理的最终有效途径,是实现垃圾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必由之路。

  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可回收物质约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20-50%,主要包括轻质包装材料、塑料、废纸、橡胶、纸板、织物、玻璃、铝、铁、其它金属、复合材料等,在分类收集后,直接送入相关的工厂进行循环利用。可生物降解物质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20-60%,主要包括食品垃圾、庭院垃圾、花园修剪垃圾等生物质垃圾,通过生物降解方式进行堆肥处理。残余物质是除上述垃圾种类之外的生活垃圾,也被称为剩余垃圾或混合垃圾,主要包括其它的垃圾混合物、砂土、尘土、灰渣等,通过热处理(焚烧)或机械生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最后进行填埋。

  第三,垃圾分类是最终途径。要使垃圾减量,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回收利用,那么必须进行分类,把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分开,比如说金属、塑料、废纸等等,把可以焚烧的、生化降解的分开,比如厨余、绿化垃圾等,可以用来堆肥或厌氧发酵。这个前提就是分类,也就说只有分类了才有可能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二,带来严重的问题。面对如此巨量的垃圾,我们如何处理?当前,我们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以2016年为例,填埋占56.5%,焚烧占比33.6%。长此以往,垃圾围城将成必然。

  第一,垃圾问题日益严峻。在我国,随着城市化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垃圾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从2004年起,我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生活垃圾产生国。

  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年均增长率为8.35%,每9年就会翻番。现在,我们厦门的垃圾问题也越发严峻,2000年-2015年厦门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年均增长率为11%。2015年厦门市生活垃圾处理总量156万吨,日均4300吨。2016年厦门市垃圾产生量为173.93万吨,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为4765吨,同比增长17%,最高已达7500吨/日。

  若将厦门市一年产生的垃圾堆填于环岛路,可以堆起相当于世贸海峡广场的2栋300多米的高楼;如填埋于筼筜湖,3年多时间就可以差不多把筼筜湖填平。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今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黄志华先生做客政府网,谈“垃圾分类”,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