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15号令)第七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等七部委令2020年第2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目前经省商务厅批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的7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