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上饶茂生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江西上饶茂生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茶亭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以西、腾飞路以南(地理坐标:E 117°53′38.88″、N 28°20′43.17″),租赁江西锦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建设生产,项目以废塑料(PP、PE、ABS )为原材料通过人工分拣、破碎、清洗、造粒、包装等工序形成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二)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热熔、挤出工序,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后采用“集气罩+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苯乙烯、VOCs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标准;颗粒物、丙烯腈、乙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应落实环评要求,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格栅+调节池+气浮池+A/O生化池+三级絮凝沉淀池+砂滤池+消毒”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广信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

  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各生产线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优化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吸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应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车间、仓库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应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边界外延100m。你公司应配合广信区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水、废气排放设施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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