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新昌县消防大队旁的一处露天废品收购站,夏季臭味扰民,雨天废机油横流。

  1.该收购站实际经营地址与核准登记的经营地址不符。主要回收废铁等杂物,委托第三方对其厂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达标。

  2.现场检查时地面干燥,废铁等杂物露天杂乱堆放,未发现废机油横流情况,但少量废铁粘附机油,雨水天气存在环境隐患。

  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丰树坪村,原上虞花岗岩板材厂内(现搭建违章建筑),污水横流,部分污水直排水渠。

  1.信访反映的企业已于2017年5月关停淘汰。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在其合法建筑物屋顶上擅自搭建马头墙。

  2.企业自关停至今,无生产经营活动,无生产废水产生。因地势原因,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存在污染隐患。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村毓秀桥自然村,会稽村蜡烛厂,无环保许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时已关停,近期夜间又开始作业,工业废气臭味影响附近居民,工业废水偷排到若耶溪。

  1.信访反映的蜡烛厂已通过环评审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批建不符情况,融化工艺废气未按环评要求统一收集后有组织高空排放,部分逃逸的无组织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后,该企业因经营问题自行停产,目前根据业务需求实行间歇性生产。

  3企业建设项目工艺无工业废水产生,现场未发现明显偷排痕迹。经对若耶溪上下游断面监测,毓秀桥(上游)、会稽山蜡烛厂西侧河道水质为Ⅲ类水,西昌路桥(下游)水质为Ⅱ类水。

  1. 责令企业对超环评审批范围的生产设备立即实行停产,10月底前拆除所有批建不符生产设备。

  2. 要求企业改用清洁能源,加装废气收集系统,经二级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原美家热电厂的码头向外出租堆放砂石,且该厂内碎石作业扬尘、噪音扰民。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厂白天不作业,改为夜间作业。

  1.原美佳热电厂码头目前由绍兴石源物流有限公司承租,作业时间根据船舶到港时间决定,使用时存在夜间作业情况。厂区内主要堆放石料,已经覆盖防尘网,并配套喷淋雾炮。

  2.厂区内有一条未经环评审批建成的轧石生产线,现场检查时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经调查,该轧石生产线月份停产,正常作业时产生的扬尘、噪声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蒿东村联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违反《环评公示》的实施细则,深挖石材,非法交易,将化工企业的有毒垃圾埋入取石留下的坑内,违反操作规范,擅自扩大爆破面积,导致村民房屋开裂;2、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金村浙江金炬风机有限公司,使用上虞市风云风机有限公司厂房,在无环评和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生产风机,喷漆废气直排,目前企业并未停止违法行为。投诉人要求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提供9月1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绍市环听告[2020]41号(虞))。

  1.反映的联发废气矿山治理问题与X2ZJ7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9月13日对联发矿原采石坑开挖土壤采样检测结果显示,三处土壤样品相关指标达到相关标准,不存在明显的化工污染现象。

  2.反映的金炬风机环境违法问题与X2ZJ3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于2020年9月23日当面送达。目前金炬风机环境违法案件处罚程序尚在进行中,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有关部门8月以来多次对该企业突击检查,均未发现喷漆车间有恢复生产迹象。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1、上虞路达路政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无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沥青废气直排;2、上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纸板厂(绍兴多多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占用金村6组农田,污水长期浸泡土壤,导致土壤受污染,投诉人要求进行土壤修复。

  1.上虞路达路政有限公司现场生产项目为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和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未取得环评审批。2018年3月,企业配套建设了一套废气处理装置。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无法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2.绍兴多多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和上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原上虞热电厂)均为浙江蓝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3年以来,热电股份分两次与金村村民签订租用合同,租用金村土地约53亩用于苗木种植,涉及农户34户,后因无人打理而荒废,由原土地农户重新自发耕种。

  3.多多纸品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创新公司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渗漏排痕迹。经对周边农田和河道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农田积水和河水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水标准。已委托第三方对金村6组53亩农田开展土壤调查。

  1.对路达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投产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未取得合法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

  2.加快对金村农田土壤状况开展调查, 12月底前根据监测报告作进一步处理。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启源路,绍兴慧楚纺织有限公司内的一家无证转移印花厂,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废气处理设施,直排废气。

  反映的无证转移印花厂实为该企业的转移印花车间,检查发现转移印花生产设备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台印纸机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从事转移印花生产。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九岩村多处山上被改田,赵道湾的口粮田堆放建筑泥;九岩大寺坞山脚下2018年开工改田,开采石头,破坏生态;凤凰隧道南边长期堆放印染污泥,污染地下水和九曲河,恶臭严重;2017年九岩村中铁三局租地钢棚拆除后未复垦,堆放大量塘渣。

  1.九岩村于2015年至2019年期间对桃园山地块、原砖瓦三厂北侧地块、原砖瓦三厂西侧地块申请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均经过立项审批。

  2. 赵道湾的口粮田原系低畦田,无法种植,2012年至2013年九岩村委对该地块覆土平整后承包给村民使用,目前该地块种植玉米、毛豆等农作物,现场未发现有建筑泥堆放。

  3.九岩大寺坞山脚下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宕渣,目前村委将产生的宕渣在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监管,待工程完工后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统一处置。

  4.凤凰隧道南边堆放印染污泥问题与X2ZJ4号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相同,现场该地块种有部分农作物,其余为杂草,表面未见污泥, 9月20日已对土壤委托检测。

  5.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在九岩村等地段申请使用施工临时用地,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用地地块范围内的5.0621公顷土地已于201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上现有部分废品、建筑材料,并设有停车场。

  2 10月5日前清理九岩村复垦地块现有废品、建筑材料,禁止其作为停车场使用。

  绍兴市嵊州市三界镇大龚村上龚村自然村,村民龚炳军的两个养猪场(一个在上龚村村委会,一个靠近段家塘自然村),建在农田上,臭味扰民。

  信访反映问题与D2ZJ2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经查,上龚村村委会位于三界镇大龚村上龚村自然村,现场及周边区域无养猪场。

  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下塘畈工业区,浙江军联铜业,偷排黑烟,臭味影响附近居民,且该厂未通过环评,环保处理设备不达标,未定期对污染物进行检测,车间噪音较大。要求搬离。

  1.军联铜业经过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排放口无冒黑烟现象。9月26日、27日对企业废气排放口、厂界恶臭、噪声开展检测,结果达标。检查发现企业熔化废气除尘处理设备布袋未按时更换,酸洗车间酸槽未按要求及时覆盖,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2.2018年以来,企业按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检测,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企业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1. 10月10日前,加装酸洗车间酸槽盖板;11月底前更换所有熔化废气除尘设备布袋。

  投诉人前期反映“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联星村王家堰运河边养殖鸡鸭鹅,污染河道”的问题,部分问题有所整改,但仍有几间违建未彻底拆除,且死掉的鸡鸭乱丢,影响周边环境。

  棚舍等违章建筑已于9月22日拆除,不存在未彻底拆除的情况。在自行清养过程中,出售家禽92羽,另有少量小鸭因鸭棚拆除后遇连续降雨而死亡,就地埋于土中。

  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黄塘桥村达成路56号厂区4号楼一楼,有一处面料高温烘干加工窝点,臭气扰民。

  信访反映的加工点系嵊州市天耀纺织有限公司,企业经过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废气排放口、厂界臭气浓度等进行采样检测,结果达标。检查发现企业车间密闭不到位,原辅材料等杂乱堆放,现场感官有一定异味。

  1.责令企业立即落实车间密闭化整改,加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绍兴市上虞区振兴大11号,浙江金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违规出售危废,将废涂料隐藏在仓库储存的涂料桶中,将危废桶以9—12元的价格出售给余姚等地,以此牟利。另该公司生产车间的废水并没有全部进入废水站处理,可检查车间的废水管道。

  1.经查,2019年以来金马包装委托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置涂料废渣2.64吨,危废仓库现暂存涂料废渣0.702吨。企业将涂料废渣存放于废包装桶内共同处置,不存在故意将涂料废渣隐藏在废包装桶的情况。

  2.经查,企业未按要求将涂料用完后的废涂料包装桶全部交由原厂家回收,存在将部分废涂料包装桶以废铁的形式委托无资质人员进行处置的情况,涉嫌违规处置废涂料包装桶26.21吨。相关问题已移交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1.对企业涉嫌违规处置废涂料包装桶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同时将企业涉嫌非法处置危废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绍兴市新昌县沃洲镇大平头村梅溪湖旅游度假区项目,游乐设施及民宿影响钦寸水库饮用水水质。

  1.经核实,新昌县沃洲镇大平头村计划建设梅溪湖民俗文化及休闲养生园建设项目,目前项目主体尚未正式启动建设。

  2.经现场核实及调查,大坪头村内未发现游乐设施和民宿,不存在游乐设施和民宿污染水质的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栖鳬村马路边水库旁的65亩农田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出租填埋(部分水泥硬化),建造沥青厂,严重破坏农田种植功能。

  1.该地块为栖凫村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园地(茶园),该地块目前未出租给个人或单位。2010年-2012年,该地块经审批被用作绍诸高速公路沥青和水稳碎石堆积拌搅场地, 高速施工结束后已清场。之后村民在此地种植作物。

  2.2019年杭绍台高速对接场地期间,曾计划在该地块建设配套沥青拌合站,后沥青项目另行选址建设,项目实际未在此落地。期间,该地块约有1400平方米地面被水泥硬化,其余土地仍保持原状。

  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孙皇公路利民大桥西坡北,有一处沙石料厂,空中筛沙扬尘以及进出装运车砂石子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且该石子厂擅自建造在粮田上,属于违章工程。

  该沙石料场占用的土地为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占用手续。现场堆放砖块、黄沙、石子等,现场有简易筛沙装置,无降尘设施,装载机、运输车作业时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11月20日前完成对该地块的场地平整,并按用地性质要求抓好日常管控工作。

  1.城北工业区重点涉气行业主要为纺织印染和医药化工。该区共有印染企业7家、医药化工企业5家,均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9月26日夜间委托第三方对城北工业区周边荷花坪等敏感点位进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未检出。但城北工业区在不利于大气扩散的气象条件下,异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区域异味投诉较多。

  2. 近年来,嵊州市加强园区废气治理,实施印染行业整治提升(17家印染企业关停并转为7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开展城北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优化村企布局,已完成一期八里洋区块和二期漩泽及其他零星区块搬迁整治。

  1. 不断推进印染、化工等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生产工艺,强化污染防治和管理水平,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 持续推进城北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1年继续实施三期漩泽自然村整村搬迁。

  3. 11月底前完成印染行业定型废气处理设施用电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区,沥海东森商业广场格林豪泰楼下停车场旁边的垃圾站,凌晨2-3点焚烧生活垃圾,焚烧臭味扰民。

  该垃圾站为东森商业广场用于堆放生活垃圾的暂存点(垃圾房)。现场检查时,垃圾房内生活垃圾未经分类,散地堆积,垃圾房周边地面有垃圾渗滤液,臭味明显,现场未见焚烧痕迹。

  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伟业新城苑北面,在建的杭绍台高铁、绍兴高架桥、杭甬高铁,噪音和震动扰民。

  1.杭绍台高铁、329国道智慧快速路两工程间距较小,两者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和震动叠加效应给伟业新城苑小区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杭甬高铁列车快速经过时产生的噪声和震动对伟业新城苑小区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要求两家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白天施工注意控制噪声,夜间停止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已建议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在杭甬高铁伟业新城苑小区一侧加装声屏障,减少运行噪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