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恶臭气体:加盖加罩,定期喷洒除臭剂;医院废水:医疗污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华威路污水管线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北京光凯祥瑞清运公司清运;未受到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单独收集后委托北京京卫中苔高新技术有限进行回收利用;包装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由废品收购厂家回收;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北京金州安洁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及时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暂存于化粪池内,化粪池采用抗压强、耐腐蚀的玻璃钢化粪池,污泥每季度清掏一次;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清运前应进行消毒、监测。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承诺书.pdf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