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北京城,各个行业都少不了职业妇女,巾帼英姿熠熠生辉,真正实现“妇女能顶半边天”。

  然而,在过去的传统社会里,由于受封建制度的桎梏,妇女活动空间被束缚于家庭周围,被排斥于社会公共空间之外。尽管如此,在明清以降的北京,仍然有一些社会底层的妇女,为了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和实现自我价值,勇敢走向社会,从事着各种职业劳动。她们的职业选择很有限,却尽己所能,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缝穷妇是指旧时以为人拆洗缝补衣物为业的妇女,她们或游街串巷揽活,或进入人家缝洗,或守家为业,以接活为生,可以说是北京旧时底层社会的女裁缝。她们最常做的活计是搬着小板凳坐在市井道旁,面前放着包袱皮和筐子,筐里装着针头线脑和各色洗净的旧布,为路人缝补破损的衣裤,或做些鞋垫等零碎小活。由于她们都是贫苦人家的妇女,兜揽的又大都是路过的贩夫走卒等城市贫民的生意,是穷人伺候穷人,辛苦一天也只能挣个仨瓜俩枣的小钱,所以被称为“缝穷”。

  清代前因居士随记清代康乾年间京师生活习俗的诗集《日下新讴》中,有一首专写缝穷妇的诗:“远来非为趁闲游,一种民生口谋食,辛苦缝穷诸女伴,携篮尽日返街头。”可见缝穷女大都是家居北京附近的穷苦妇女,她们大老远的结伴携篮来到京师,踯躅在街头上,为人缝制缀补衣服,以此谋生糊口。

  缝穷妇在街头露天做活,日晒雨淋,风雪载途,无疑十分辛苦。清代乾隆年间国史馆纂修官蒋士铨著《京师乐府词》,描写北京下层社会各种行当人们的生活,在第15首的“缝穷妇”中写道:“独客衣单襟露肘,雪中冻裂缝裳手。檐风吹面身坐地,儿女争开啼哭口。夫难养妇力自任,生涯十指凭一针……君不见红粉云鬟住深院,双手不亲针与线。笑他女儿性癖习女红,穷人命薄当缝穷。”这首诗把缝穷妇艰难的街头缝补生涯描写的极为细致:她们冒着雪坐在冰冷的地上,用冻裂的手为人缝补衣裳,不顾檐风扑面和小儿女在身边的啼哭,因为全家的生涯全靠她们十指上的一针一线。诗人把缝穷妇的生活与富贵人家妇女的生活进行对比,一发同情之叹。

  卖婆旧指出入人家以贩卖货物为职业的老年妇女。她们或提篮挟匣,或背包挟裹;有时结伙,有时独行;有时走街串巷,有时登门入户,推销商品货物。

  早在明代,卖婆这一行业已经出现在一些文人笔记中。明末范濂著《云间据目抄·记风俗》:“近年小民之家妇女,稍可外出者,輙称‘卖婆’。或兑换金银首饰,或贩卖包帕花线……苟可射利,靡所不为。”可见卖婆多为民间清贫人家的妇女,从事的行业类似现在的商品推销员。

  清代北京的“卖婆”比较活跃。清人所著的风俗志书《燕京杂记》记北京商业甚详,其中有述“卖婆”一节:“京师有抱物登门卖者,俗名之曰‘卖婆’,珠翠满箱,遨游贵宅,常得其妇女欢。如欲奇难宝物,皆可立至。盖市上商贾,利其易售,无不乐舆,彼亦从中获利,多有致巨富者。”可见北京当时的卖婆主要是做豪门富户的生意,推销对象多为大宅门内足不出户的家庭妇女,所售的货物大都是女性所用的珠宝首饰及化妆品之类,宅门闺秀想要的珍玩她们也很快就能找到,所以她们能得到闺阁妇女的欢迎,货品出售顺利。京师市场上的商贾都很愿意与她们交易,她们自己也能从中获利。

  卖婆作为登门入户推销商品的行商,要讨喜客户,投其所好,自然要注意外表形象和言谈举止,当时有人形容她们为“俏其梳妆,洁其服饰,巧其言笑,能以甘言悦人。”清代嘉庆年间得舆所著《京都竹枝词》说卖婆是:“珠花翠饰为长业,全仗青年话语和。”

  稳婆,旧时指以替产妇接生为业的妇女。因历史时期和地域不同,又有“隐婆”、“产婆”、“接生婆”等多种称呼。

  北京自元代起,有关文献中就有稳婆的记载。元代熊梦详《析津志辑佚》中言:“又有稳婆收生之家,门首有大红纸糊篾筐大鞋一双为记,专治妇人胎前产后以应病症,并有通血之药。”可见稳婆除了接生以外,治病已扩展到胎前产后的妇科病,并顺带卖些妇科药,而且还有招揽生意的独特标志。

  明清以来,以收生为职业的稳婆一般都在自家门前挂有招幌,老北京人习惯称之为“收生姥姥”或“吉祥姥姥”。著于晚清的《燕市积弊》中写道:“北京管着收生婆称为姥姥,其实正名儿就是稳婆,门口儿挂着个小幌子,上写‘快马轻车,某氏收洗。’”收生姥姥多是家传而成,先是从打下手开始学习,具有一定的经验后才能挂牌营业。

  老北京的通例是约在产妇临产前三四个星期,即将稳婆接来“认门”,对产妇略作诊视,至临产时,再请其来家接生。孩子生下三天后,按老北京的风俗,必请稳婆来家给婴儿“洗三”,就是给新生儿洗澡,并循例予以厚赠。

  明末至清代,稳婆除了为民间产妇接生外,还凭借其妇科经验及女性身份,被皇宫招用。明蒋一葵在《长安客话》言:“在民间收生婆中预选名籍在官,以待内庭召用,如选女则用以辨别妍媸可否,如选奶口则用等第乳汁厚薄、隐疾有无,如内廷有喜,则先期预集老于事者直宿,日夕候之,事定乃罢。”也就是让稳婆进入宫廷负责三项工作,一是对入宫的女子们进行身体检查,二是检查入宫奶婆的奶水及隐疾,三是为皇帝的妃嫔们接生。

  此外,稳婆还会被官府委以女囚验身、女尸检查等勘验工作。顺治十八年(1661年),皇帝准许在审理重案时令:“有应检验尸伤者,移咨刑部,委司官率领仵作稳婆会同检验,填录尸格”。清代的《刑案汇览》中提及的刑部司务厅的人员设置中明确:“充补书吏皂隶人等,经承九十八名……稳婆二名,刺字人役二名,仵作二名。”刑部还明确规定:“各役四季工食,仵作十八两,稳婆八两一钱,刺字役六两。”

  老妈子旧指岁数较大的女仆、女佣人,在早年间,老北京人称之为“老妈子”,类似于后来的保姆,现在的称谓是“家政服务员”或“阿姨”。因为老妈子只是给主人家干活和看管家的雇工,所以老北京有一句俏皮话:“老妈子拿钥匙,当家主不了事。”

  过去在北京当老妈子的,以河北三河县一带的妇女最多,过去唐山地区有一出很有名的蹦蹦戏《老妈私访》,唱的就是三河县老妈子的事。

  当然,在北京做老妈子的也并不都是上年纪的妇女,清代嘉庆年间的《京都竹枝词》中有诗曰:“脚下鲜明布褂蓝,女奴多半是京南,老妈称谓何曾老?弱齿无非二十三。”可见做“老妈子”的,也有二十许的年轻女性。

  过去北京有“老妈作坊”,专司介绍雇用老妈子之事。清末民初学者齐如山在其所著的《故都三百六十行》中写道:“现在之佣工介绍所,从前叫老妈作坊,其实即老妈所住之店。老妈被辞或乡间新来,欲当老妈之妇人,皆住其中。人家欲雇老妈者,亦往其店去找。”民俗学专家邓云乡曾回忆小时候人家雇用老妈子的情况:“我家住在皇城根陈家大院,院里住户人家,都有男女佣人,谁家用老妈子,都到灵境胡同口上的‘冯安氏佣工绍介所’去找人。那是一个高台阶三间正房,一东一西的小院,主人冯安氏当时四十来岁,能说会道,也十分负责。”

  其实,当时在北京做女佣人的并非只有三河人,“三河老妈子”只是一个统称。据民国时《大公报》记者调查:“北平老妈的来源主要有三类,一是落魄的旗人妇女,丈夫没有相当职业,全家生活无着,不得不出来为人做雇工。第二是北平附近的农村妇女,因为年来天灾人祸,她们迫于饥馑,不得不出外谋生。第三如陕西河南东北各灾区难民,逃来故都,无以为生,不得不踏入雇工的一途。”总之大都是因为生活所迫而加人老妈子的队伍。

  取灯是老北京人对火柴的俗称。换取灯儿就是“换火柴”的意思。在旧时北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走街串巷捡拾、换取破烂儿的中老年妇女,她们常以取灯儿(火柴)或肥子儿(就是皂荚的黑色核,把它用水泡开成黏液,妇女用来抿发。)换得住宅人家的废纸、旧鞋、碎布等,再卖给集中收购的地方,获得微薄的赢利,聊以糊口谋生,被称为“换取灯的”或“换肥子儿的”,类似现在的废品回收者。

  民俗学家齐如山在《故都三百六十行》中写道:“一般勤苦妇人,每日荷筐游行各胡同中,专收人家破烂纸张破碎布条,惟不买而换,盖犹存太古货布之风也。”可见她们是用以物换物的形式收废品。作家林海音介绍说:“换取灯的”妇女大都是旗人,民国以后,无以为生,便做了这样贫苦劳动妇女,大街小巷都可以听她们的呼唤声。林海音还在其散文《换取灯儿的》中,对她们的生活做过形象描写:“‘换洋取灯儿啊!’、‘换榧子儿呀!’很多年来,就是个熟悉的叫唤声,它不一定是出自某一个人,叫唤声也各有不同,每天清晨在胡同里,可以看见一个穿着褴褛的老妇,背着一个筐子,举步蹒跚。冬天的情景,尤其记得清楚,她头上戴着一顶不合体的、哪儿捡来的毛线帽子,手上戴着露出手指头的手套,寒风吹得她流出了一些清鼻涕。生活看来是很艰苦的……像换洋取灯的老妇,可以说还是勇于以自己的劳力换取生活的人。”

  “换取灯的”用取灯或肥子儿换取来废品后,经过归纳整理,大概分为几个不同种类,送往不同的作坊出卖。据齐如山在《故都三百六十行》中介绍,主要有以下数种:“一为烂纸,则归南下洼之白纸作坊另行抄纸。二为旧夹纸箱,整好归花市一带作纸盒之作坊。三为尺寸较大之破布屑,归袼褙作坊,刷夹纸禙,作鞋帮鞋底之用。四为破布条归铺陈市,捆擦地板之墩布用。”

  尽管在“男尊女卑”观念主导的封建社会中,旧京三百六十行中的女性劳动者地位不高,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最早冲破封建桎梏的城市职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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