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家电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规定,特制定甘孜州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一)个人消费者在我州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间,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将旧家电交售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购买新家电与交售旧家电的消费者必须一致。

  (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三)旧家电是指已使用过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等五类电器;新家电是指新购买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等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需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电视机需符合3级及以上)。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数量应相符。

  凡于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并将旧家电交售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完成发票开具和资料申报工作的消费者,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交旧买新须为同一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提交采用线上办理方式,通过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对新家电销售、旧家电回收、消费者补贴申领、补贴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消费者可直接在该平台进行一站式申报。

  申请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电话号码、本人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等中国境内银行)、新家电购买发票、家庭住址、交售旧家电凭证、旧家电照片等共7份资料,以上资料信息为购买家电消费者本人(同一人)的资料信息。

  (一)录入信息。1.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按扣除优惠后的售价开具发票,然后消费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消费者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号),新家电产品品牌、型号、价格、购买发票、安装地址等。2.消费者向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后,回收企业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旧家电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品牌、型号、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姓名、住址、旧家电照片等。其中:电视机须含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空调、冰箱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洗衣机须含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主要部件;热水器须含机壳、内胆等主要部件。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申请成功。

  (二)资料审核。消费者、回收企业均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后,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登录系统会看到申报信息,先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州商务合作局终审。

  (三)查询状态。消费者可通过查看信息入口查询已填写的补贴申请信息、受理审核状态,如有退回的请按退回提示进行信息补正。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家电消费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1. 各县(市)审核。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消费者申报补贴材料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完善有关资料信息,并及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信息推送至州商务合作局。

  2. 州商务局审核。汇总审核各县(市)上报的补贴资料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补贴建议,并将审核结果推送至州财政局审核确认。对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3. 完成信息终审。各项信息全部审核完成通过后,会在相关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审核时间为1个月。

  信息终审通过后,由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汇总审核情况,州财政局将省级、州级承担补贴资金下达到相关县(市)财政局,由相关县(市)财政局按承担比例配齐资金后按季拨付到申请人预留银行卡账户。

  落实财政逐级分担,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省、州、县(市)财政按40%:24%:36%比例共担。

  州商务合作局、州财政局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按时落实全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资金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