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我单位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等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需报废回收的资产具体为已达报废条件的电脑、实验室仪器等一批通用设备18项,账面价值47695.00元,残值评估价365元。

  本次资产处置以残值评估价365元作为最低预期价,如报价低于最低预期价365元,视为无效报价。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与处置资产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包括废物运输和回收处置)。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4年1月16日下午17:30前发送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2、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我单位电话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要求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加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也可不参加现场查验实物,直接报价)。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开标由我单位人员及各竞买方人员现场统一公开拆封报价文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最高报价相同的,由相同最高报价的竞买方进行再次报价)。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如不按时付款,则视为弃权,下一报价回收单位替补。款项交付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