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存放货物的仓库外墙被窃贼凿出一个盗洞,仓库内存放的大量鲜花包装纸及丝带等货物被盗。

  李先生告诉民警,仓库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盗了,自己也曾对仓库的门窗进行过加固处理,但没想到窃贼竟如此“执着”,多次被盗损失高达9万余元……

  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镇东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发现嫌疑人总是能准确的找到仓库内安防设施“死角”,疯狂盗窃却始终不见其真面目。他是如何得知此处存放有大量货物,又为何对仓库内部如此熟悉?民警分析该起案件极有可能是“熟人”所为!

  经过大量走访摸排、多方比对,办案民警最终锁定曾在店铺内工作过的张某某...

  在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违法犯罪数字化侦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循线追踪,在张某某进行销赃时一举将张某某及前来收赃的黄某某抓获,并查获被盗的鲜花包装纸1300包。

  经讯问,张某某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某某也交代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

  原来,张某某曾是该店铺负责送货的员工,经常往来仓库。离职后,因沉迷导致经济拮据,于是又惦记上了“老东家”,但这次他却不是靠劳动获得报酬,而是通过撬窗、砸墙挖洞等方式进入仓库内部实施盗窃,得手后再低价卖给送货时认识的店铺“客户”黄某某,而黄某某明知货物来路不正,却仍贪图低价多次购买。

  6月27日,家住杨柳青镇的刘先生向镇东派出所民警求助,称自己家中被贼“惦记”上了,戒指、项链等金饰品接连被盗。

  “之前就有戒指项链找不到了,我们以为是忘了放哪,但是今天再次寻找的时候发现其他饰品也不见了,这回肯定是被盗了!”

  案件发生后,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镇东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中发现,报警人家中没有任何被翻动过的痕迹,但嫌疑人却能准确找到放在卧室隐蔽位置的饰品,极有可能是熟人所为。

  在办案民警开展现场走访调查的同时,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违法犯罪数字化侦查中心也依托警务协同机制,及时予以技术支撑,快锁定了嫌疑人彭某的身份信息,并于6月28日晚间在辖区一网吧内将其抓获,当场查获一个首饰包装盒,正是报警人家丢失的款式。

  6月21日下午,公安西青分局接到大寺镇某村居民报警,称自己外出回家,发现家中有明显被翻动过的痕迹,放在床头柜上的部分现金失窃。

  光天化日入室盗窃,这窃贼太猖狂了!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属地大寺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走访过程中,民警又陆续接到同村的另外两户居民报警,也称家中遭到了窃贼的“光顾”。

  经了解,附房内居住的村民经常有不锁院落大门的情况,也正是这一疏忽,为窃贼打开了“方便”之门。

  通过工作,民警初步断定多起案件为同一嫌疑人所为,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具有极强的伪装意识,作案时头戴一顶黑色帽子,面部也进行了遮挡。

  在办案民警开展现场走访调查的同时,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违法犯罪数字化侦查中心也依托警务协同机制,及时予以技术支撑,联动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很快,民警将目标锁定在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的齐某某身上,在确认其落脚点后,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民警迅速出动,于6月22日下午在我市其他区域将齐某某抓获,当场查获被盗现金500余元及其作案时所穿的衣物。

  事实面前,齐某某交代了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称自己于6月21日下午驾车流窜至大寺镇,将车停好后步行寻找作案目标,专挑防盗措施不强的平房下手,通过钻窗、暴力撬锁等方式进入室内实施盗窃,当日共作案4起。

  不久前,辖区某别墅小区居民李先生在收拾家中贵重物品时,发现放在客厅展示柜内的4块昂贵的名牌手表不翼而飞。

  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属地梅江会展中心地区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中民警发现,嫌疑人有极强的伪装意识,作案时用帽子、口罩、手套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只能从身形判断为一名男子。

  该男子从一扇连接院子的侧门悄悄潜入,进入客厅后直奔摆放手表的展示柜而去,得手后又迅速离开,整个作案过程仅仅3分钟!种种迹象表明,“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据李先生回忆,案发当日自己家中还有一位“家政人员”田某某,对方每隔几日就来家中打扫一次,已经持续两年,自己对田某某比较放心,而且当日工作较忙,于是留她一人在家中打扫。

  由于李先生不常清点家中物品,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多日,只有尽快破案,才能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

  围绕“家政人员”这条线索,民警重点开展调查,在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违法犯罪数字化侦查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很快掌握该男子正是“家政人员”田某某的老乡田某,也是他将田某某介绍到李先生家工作的。田某得手后便迅速离津,在山东省短暂逗留后,又奔赴河南省,极有可能是进行销赃。

  办案民警即刻动身,远赴河南省将其抓获,并在其车内查获还没来得及销赃的手表2块、现金9000余元,此时距离接到报警刚刚过去了24小时。

  事实面前,田某交代了今年5月潜入李先生家中盗窃名牌手表4块、手镯1只、戒指2枚的犯罪事实,对部分物品进行销赃后获得赃款28万余元。

  经查,田某经营着一家家政公司,因与“家政人员”田某某是同乡,又经常给田某某介绍雇主,二人十分熟悉。最近田某因公司经营不利、沉迷网络等原因欠下大笔债务,想到有能力请家政的家庭一般都比较富裕,于是二人打起了“老客户”的主意。

  今年5月,家住西青区的A女士在搬家过程中,价值1.9万余元的“金豆子”、“小金条”等贵重物品“不翼而飞”了...

  公安西青分局梅江会展中心地区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后了解情况得知,A女士当天正在搬家,其“闺蜜”于某主动过来帮忙,中途二人还叫了一名废品回收人员上门对一些不要的杂物进行处理。在后续清点物品的过程中,A女士突然发现原本已经收拾好的红色手提袋不见了,里面装有自己日常积攒的黄金!

  面对民警的询问,“闺蜜”于某矢口否认见过黄金,于是民警带着两人很快找到了废品回收人员,对方表示确实收过一个红色纸袋,但里面空空如也,并没有所谓的黄金。

  工作中,民警敏锐的察觉到“闺蜜”于某常常眼神躲闪、答非所问,于是再次向其询问当时的详细情况,可于某支支吾吾的态度却更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最终在于某的车内找到了A女士丢失的18颗“小金豆”及2根“小金条”。

  面对铁证如山,于某交代了盗窃的犯罪事实,称自己在收拾东西时,看到一个红色的纸袋,里面装着“小金豆”和“小金条”。当贪念战胜了理智,她悄悄“拿”出纸袋中的黄金...

  随后于某借着下楼挪车的理由将黄金放到了车内,本以为这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还是被细致的民警看破玄机!

  夏季天气炎热,户外活动增多,许多群众开始开窗,甚至开门睡觉,让窃贼有了可乘之机,那么,夏季,如何防范“入室盗窃”?

  夏季是入室盗窃案件的高发期,有的窃贼趁事主房门未锁,室内无人之机,溜门入室行窃。另一方面在深夜、凌晨人们熟睡之际,是入室盗窃案件的高发时间段。

  1.外出前,务必关好门窗,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首饰,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贵重物品,请反锁好家里的防盗门;

  2.夜晚睡觉前请反锁入户门或在门后放置易响物体,当门从外部开启后倒地发出异响,起到警示作用;

  3.长期无人清理的传单、标记,会让不法分子认为此处“长期无人”而视为盗窃目标,因此在外出时,要及时清理门口的传单或可疑标记;

  4.建议在家中安装录像设备,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的同时,案发后能够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辅助作用;

  5.在发现家庭被盗后,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