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份至今,陆续有郑州市英协路56号院的居民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报料求助:小区一墙之隔的废品收购站存在着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隐患等多重问题,大家不堪其扰。希望通过媒体能进一步敦促相关部门重视问题、解决问题。

  “今天收废站 5:20开的门,开走一辆装满瓶子的车,还走了一辆送废品的小车。我到收废站门口后,大门关着,门外有等着的送货人,6:20分收废站开始大批收货。”在大象帮将问题反馈给城东路办事处后,废品站停业整改这段时间里,居民表示噪音扰民的问题确实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并没有完全解决,还是存在早上5、6点就开始生产的情况,另外污染环境、消防隐患的问题依然存在。“给你们(大象帮)反馈以后确实好了一段时间,但是没多久就恢复原样了。执法部门来了他们就收敛一些,人一走就变本加厉。这样打游击解决不了问题,我们投诉也累,他们经营也不踏实,(政府)工作人员也折腾,最后问题依然存在。”

  从居民向大象帮记者提供的视频中,可以明显听到切割金属产生的持续噪音,虽然在10层高楼拍摄依然十分刺耳。“估摸着等啥时候垃圾场因为失火或者其他安全事故,某些部门大概才会有所动作。”对于几十次投诉无果后,有居民甚至悻悻的表示也许只有等到出了安全事故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7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了沈庄路和凤台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看到一片被铁皮围起来的空地,分为两个部分,北边的空地有两栋未拆除的简易房,居民举报的废品收购站就在简易房院内。该废品收购站和英协路56号院仅有一墙之隔,和居民楼直线米。

  “他们(废品收购站)有合法合规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进行了备案,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就检查了。”城东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废品收购站的营业执照、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其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和环保咨询服务。

  记者看到经营备案登记上显示经营地址是管城区商城东路6号院简易房1号,而实际地址却在金水区沈庄路与凤台路交叉口。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这块地情况很特殊,虽然隶属管城区管辖,但却在金水区范围内,属于一块“飞地”。“这块地是商城东路6-6号院,原先好像是河南省化工厂的地,他们(废品收购站)签了两年的场地租赁合同,从今年4月开始的。”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块地空置了近10年了,政府一直是有规划的,但是因为疫情和房地产行业的下滑,这块地暂时还没有开发。“(这片地)也没有基础的配套设施,还有两幢没有拆的简易房,没有什么合适的租客,今年就租给他们(废品收购站)了。”

  据了解,废品收购站交了两年的“房租”再加上购买相关设备、院内路面硬化、购买租赁的一些车辆等投入,一共花费了近40万元。“我们也约谈了这块土地租赁方的法人代表,他说合同签了钱花完了,退是不可能的。现在想让废品收购站搬离,(除了没有法律依据)钱也是个问题。”

  记者在现场看到,对于执法大队要求的不得露天堆放垃圾,废品收购站已加盖了简易工棚,但是并没有其他具体的降噪和消防设施。居民表示废品收购站生产时间也没有按照办事处的要求严格执行。虽然在城东路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的督查下,扰民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居民还难言满意。

  《民法典》明确规定,居民的生活安宁权受民法保护。显然,早晚生产的噪音问题、炎热天气产生的气味问题、潜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都是损害居民身心、侵犯生活安宁权的违法行为。为何废品收购站在距离居民楼如此之近的地方生产经营,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有没有更合适的地方转移安置废品收购站,使企业经营和居民生活互不干扰?问题仿佛很难解决:一方面生产即停扰民即消,难以维系二者平衡,对于群众的投诉,生产者“打游击”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管理难度,在相关的法规被废止后也缺少可以根治问题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居住密集,留给废品收购站保持与居民楼距离的生产经营场地越来越少。扰民问题考验基层单位的治理能力,绝不能漠视,必须拿出行动。这是顺应百姓对美好环境期待的必要行动,也是保障居民基本权利的应有作为。如果问题持续存在,甚至举报无效、投诉无门,只能说管理上还存在“宽松软”,一些管理者环保意识和责任落实还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