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进一步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根据海南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做好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对全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典型企业申报工作,有意愿的企业,请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典型企业申报条件。家电家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售后服务企业或回收企业申报典型企业,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4项:

  6、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年回收处理量30万台以上,或废旧家具回收企业年回收处理量300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