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通讯员刘卫华、实习生李芷莹)近日,省商务、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全省安排3.5亿元补贴,其中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亿元,回收废旧家电补贴0.5亿元,以推动家电家居消费绿色低碳发展,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家电“去旧换新”消费循环。

  个人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视机、投影仪、冰箱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17类商品。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达一、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同时,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废旧家电可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回收类型和数量进行测算,单个回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的线上服务平台为苏宁易购、京东2个电商平台,线下由云闪付提供支付服务;由湖北供销回收公共服务平台为回收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回收服务。

  (一)消费者下载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通过平台完成售旧、购新和支付;

  (二)购买新家电须交售旧家电,交售旧家电不受品种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必须一致;

  (五)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六)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七)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需由线上、线下参与商户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商户结合实际约定;

  活动期间,省内个人消费者根据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区域,登录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提交收旧申请(提交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地址、旧家电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品牌);平台审核后,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消费者到入选商户购买新家电,通过入选线下支付平台应用程序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按实际支付金额10%实现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支付开具发票;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商户同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完成收旧信息上传(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至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流程完成。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任一市州区域(含县市区)均可登录入选服务平台APP“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进入参与活动详情页;点击欲购商品详情页,选择“以旧换新”活动栏,上传交旧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并同意平台《以旧换新交易协议》后,进入订单结算页面,使用指定支付方式实现实际支付金额10%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新机购买订单;服务平台上门回收旧家电,上传旧机回收报告(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开具发票,流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