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消息,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苹果电脑以旧换新换出问题!评估4200元回收抵扣仅为0元,消费者应如何维权?》。文章阐述了杭州市民夏先生使用苹果官网“以旧换新”活动,MacBook Pro电脑评估价4200元变为0元,并最终在法院维权成功的额经历。

  在去年2020年11月,苹果官网推出旧MacBook笔记本折价购买新机的活动,夏先生就用手上的苹果旧电脑参加了活动,苹果官网给出的评估价格为4200元,这一价格符合夏先生的预期,他便参加了活动。

  苹果官方委派第三方“爱锋派”公司来回收,顺丰快递小哥上门回收时,夏先生拍摄了苹果电脑外观、运行状态的照片,还和顺丰快递小哥进行了现场确认。

  正当夏先生满心欢喜,等待新电脑送到的时候,却收到了苹果官网发来的电子邮件,得知回收价格由4200元变成了0元。苹果宣称,电脑摄像头无法正常工作,显示屏存在功能性问题( 线条、闪烁、像素损坏)。夏先生向苹果客服反馈了这一情况,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引用了夏先生的原话:

  一开始苹果公司客服认为我诉求合理承诺帮我解决,但此后一名经理电话告知我,苹果公司拒绝对电脑进行检测工作,同时明确拒绝与我进一步沟通处理。

  小雷认为,该经理拒绝对这一情况进行沟通就很离谱。不得已,夏先生只好将苹果告上了法庭。

  滨江法院认为,夏先生和苹果公司之间成立换购合同关系,而不是和第三方回收公司爱锋派成立换购合同关系。我国司法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夏先生成功拿出了证据,而苹果方并没有证据来主张它一收到电脑,屏幕就是坏的。最终,法院遂依法判决苹果公司支付夏先生折抵款4200元。

  这一事件也启示普通消费者,在退换货、换购之时,有必要留下退换货商品完好的证据,小雷建议录个视频。这样,万一发生意外情况,消费者也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