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5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3年前因携带买卖黄金被捕,多次受审最终被判无罪的吉林商人于润龙“索赔黄金事件”终于结束。于润龙日前完成了国家赔偿交接手续,顺利取回了45860克黄金。2002年,于润龙因携带黄金被吉林市公安局拦截,46公斤黄金被上缴罚没。

  不久后,国家政策调整,个人收购、买卖黄金行为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当地检方也认定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之后于润龙多次讨要黄金未果。今年1月4日,吉林市公安局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支付给于润龙赔偿金384万余元。于润龙对黄金折价数额不满,提出了刑事赔偿复议申请。

  今年3月6号,吉林省公安厅出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吉林市公安局原赔偿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调解协议在3个月内返还于润龙46384克黄金。于润龙赔偿案件委托代理人介绍,最后并没有领取到46384克黄金,主要是由于吉林省公安厅此前曾进行过调解,称当初上缴的黄金在纯度上有瑕疵,重量上被折掉了500克左右,这一提法得到了于润龙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