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格新材”)将于深交所创业板接受上市委审核,保荐人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因米格新材成立于2019年3月13日,2023年6月27日创业板IPO即获受理,如今即将上会,从成立到谋求上市仅用时四年,因而业内有人将其赞为“深圳速度”。

  央广资本眼关注到,米格新材此次IPO拟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2021-2022年间,米格新材曾两次股份转让,实控人陈新华共计套现1.17亿元。此外,米格新材还承受着研发费用率不达6%低于同行均值、客户集中度较高、与第一大客户关系紧密等质疑。

  招股书显示,米格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功能性碳基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聚焦于高温热场隔热碳材料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黏胶基/PAN基石墨软毡、石墨硬质复合毡等,广泛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热场、半导体热场、粉末冶金热场等场景。

  身处功能性碳基材料赛道,公司本应对技术研发要求更高,体现在研发费用投入上也应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但回看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数据,米格新材的研发费用率不容乐观。

  根据招股书,2020-2022年,米格新材研发费用为分别为711万元、1652万元、2555万元,2023年1-6月达到1548万元。单从这一维度,米格新材的研发费用的确在逐年增长。

  用研发费用/营业收入得出研发费用率。报告期内,米格新材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020年度5.23%,2021年度5.45%,2022年度5.83%,2023年1-6月5.95%。这表明,近几年米格新材在研发上的投入几乎处在同水平线。

  再将目光投向同行业可比公司。米格新材在招股书中提及五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为金博股份、中天火箭、光威复材、中简科技、中复神鹰。

  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这五家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7.75%、7.19%、7.88%、10.59%,整体呈现上涨趋势。与该均值对比,同一报告期内,米格新材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低了2.52、1.74、2.05、4.64个百分点。

  以2022年度数据作比对,这五家公司中的金博股份研发投入最高,研发费用率达10.6%,最低的中简科技为6.71%。同年,米格新材仅5.83%低于行业上述可比公司。

  除研发投入不敌行业均值外,米格新材的大客户关系也是市场和监管层的关注重点。

  招股书披露,米格新材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4.32%、51.12%、49.20%和46.42%,客户集中度较高。米格新材解释称,主要由于下游光伏晶硅制造行业集中度较高所致,未来如果下游市场发生变化导致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

  2023年9月,曾有媒体质疑,米格新材与其第一大客户河南鑫摩之间或存在一些关联关系。

  从公司创办时间上看,米格新材是在2019年3月成立的,河南鑫摩成立于同年8月。次年,两家公司建立起合作关系。

  招股书显示,2021年,河南鑫摩进入米格新材前五大客户名单行列之中,当年米格新材向其销售金额占比为9.25%。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河南鑫摩成为米格新材第一大客户,米格新材向其销售金额占比分别达到16.02%和11.4%。

  从人员层面来看,设立并曾短期担任河南鑫摩法人的陈海潮,与米格新材设立人陈新华及其持有股份的亲属陈荣华、陈清华等人同姓。

  米格新材与第一大客户河南鑫摩究竟是何关系?对此,深交所在第二轮、第三轮问询中均作出重点提问。

  米格新材称,河南鑫摩成立时,赶上国内光伏行业快速发展,黏胶基热场隔热碳材料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国产黏胶基热场隔热材料加速对进口替代,因此成为TCL中环、隆基绿能等下游头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

  保荐人民生证券查明,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核查,获取河南鑫摩主要股东及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其身份证号码的归属地,与米格新材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号码归属地进行对比,查阅发行人销售人员与河南鑫摩业务经办人员的微信沟通记录,了解河南鑫摩与米格新材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等方式,确认米格新材与河南鑫摩不存在关联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央广资本眼梳理发现,民生证券在2023年内,多次因保荐项目遭监管,9名保代领罚单在业内“领先”,且被交易所警示的IPO案例至少有3家,还有3家被抽中现场的IPO项目最终以撤回作为结束。

  2021-2022年间,米格新材曾两次股份转让,实控人陈新华共计套现1.17亿元。

  股权结构方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米格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新华直接持有米格新材47.26%的股权,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宿迁辉睿和徐州天之道分别间接持有米格新材1.81%的股权和2.25%的股权。同时,陈新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3年4月陈新华与陈荣华、陈清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陈荣华、陈清华为陈新华的一致行动人,其行使股东表决权时的表决结果与陈新华的表决结果保持一致。陈荣华和陈清华与陈新华为兄弟、兄妹关系,分别持有3.27%和2.8%的股份。

  这表明,陈新华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米格新材64.82%的表决权。

  2021年12月,陈新华分别将其持有公司313万元、268万元注册资本以名义价格1元转让给陈荣华和陈清华;将其持有公司的60万元注册资本的认缴出资权以名义价格1元转让给升华机电,由其实缴注册资本;将其持有公司的6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宿迁辉睿、徐州天之道、连云港格弘,合计套现了2732万元。

  2022年4月,作为米格新材此次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控股的民生投资受让了米格新材1.25%的股权,使得公司在上市之前就变现了9000万元的股份。

  对此,米格新材的解释是,2021年底,由于陈新华自有资金有限,尚有超过4000万认缴注册资本未实缴,为了尽快将认缴注册资本实缴到位,拟通过转让部分股权获得资金,用于实缴公司注册资本。

  值得关注的是,米格新材此次申请上市拟募集资金约5亿元,用于功能性碳纤维材料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有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央广资本眼)

  央广资本眼关注到,米格新材此次IPO拟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2021-2022年间,米格新材曾两次股份转让,实控人陈新华共计套现1.17亿元。此外,米格新材还承受着研发费用率不达6%低于同行均值、客户集中度较高、与第一大客户关系紧密等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