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备与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相适应的场地、利用技术、工艺、设施、设备

  (四)具备保证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台账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1.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2.设施设备。企业厂区布局平面图(详细标注:利用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事故应急设施位置等)及主要设施设备照片。

  3.技术工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4.生产材料。近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情况,并提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接收、处理记录)、产品销售台账及销售合同等。

  (四)资源化利用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台账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预案等。

  (六)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自行监测报告,如同期还有监督性监测报告的,一并提供监督性监测报告。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及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

  2.组织实施。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现场核准。根据审核结果,共同确定符合要求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已确定的资源化利用单位需持续开展以下相关工作,每年按期报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台账(内容需包含农药包装废弃物接收、处理、产品销售台账等内容)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当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下年工作打算)。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将不定期组织实地核查,对不符合《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予以暂停或取消资质。

  申请单位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申请表及需提交的材料以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分别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主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承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邮政编码:15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