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收购盗窃所得电动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相关行业经营主体、侦查人员、律师等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等情况,张某某表示这是一场刻骨铭心的警示教育,自身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并吸取教训,将引以为戒,绝不会再因贪图利益抱着侥幸心理收购来源不明的赃物,因一时之失成为犯罪分子销赃变现的帮凶。听证员们经评议,一致同意对张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期间,闽侯县检察院专门开展废品回收行业规范经营法治宣讲,针对废品回收行业人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特点对辖区内废品回收行业人员开展集中性法治教育。检察官从废品回收行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为抓手,详细讲解了废品回收行业涉及的行政法规及刑法规定,结合真实案例警醒收购者提高法律意识,并结合办案对如何预防违法犯罪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倡导大家遵守规定,加强对物品来源和合法性的审核。

  与会行业经营者纷纷表示,此次听证会是一次很好的现场警示教育,对于规避从业风险、规范合法经营有重要意义。今后,他们在自身守法的同时,也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共同净化收购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盗窃犯罪发生。

  近年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电动车及电瓶盗窃、销赃多发的新形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在轻罪预防、案件办理、治理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聚焦废旧金属物品回收治理难题,多维度探索“治罪”与“治理”并重实践,填写轻罪治理的闽侯检察答卷。

  检察官通过对多家大型废品收购站进行实地走访,询问经营者收购废品的来源、收购过程及废品去向,查阅废品收购登记簿和营业执照,向民警了解开展废品收购行业清查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废品收购站存在的流动收购,登记台账不统一、登记内容不规范,审批不严格等问题,依法向闽侯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针对性提出3项建议及对策措施。县公安局迅速开展专项检查、清查活动,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停业整顿1家,罚款和取缔1家,并向废品收购厂发放《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手册40余册,促使废品收购站经营管理更加规范,有效斩断违法利益链条,废品收购站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闽侯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检警、检法、检政协作,充分发挥侦协办等平台作用,积极牵头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废旧金属收购”轻罪治理专题座谈会,分析当前废品收购治理现状,就属地管理、依法整治、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进一步拓展了治理思路,联合多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行业治理 预防和遏制盗窃犯罪的事实意见(试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刑事处理、行政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为抓手形成共治合力,高质效推进源头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

  下一步,闽侯县检察院将持续探索轻罪治理工作,力求通过刑事处理、行政管理、综合治理等方式不断推进诉源治理,实现上下游黑灰产业链全链条打击,为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陈胜男 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