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手车小老板通过微信与他人谈妥了一笔收购十几辆旧车的生意,可在按约定转出17800元后对方却失联了。连卖车的是哪里人、姓啥叫啥也不知道,感觉受骗的小老板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2018年11月23日,从事二手车生意的莒南县岭泉镇某村青年葛某走进了当地派出所报警称,他被人以卖给自己二手车为名骗了他17800元钱。

  据葛某讲,他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他们是通过微信认识的。因为自己是搞二手车生意的,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买卖车辆信息,葛某曾经卖过两辆车给对方,每次对方都是微信转款给葛某,然后再来开车,来开车的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高180厘米左右,中等身材。案发几天前的2018年11月21日,对方打电话与葛某联系,说他这边有两辆帕萨特、一辆捷达,总共5800元钱,问葛某要不?见对方通过微信转过来的照片车辆状况尚可,葛某当即将5800元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对方。第二天,对方又说手上有11辆车,问葛某要不?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12000元总价成交,葛某又通过微信将钱全部转给了他。对方收到钱后答应葛某尽快将车辆通过物流发出。

  可是到了11月23日,见约定的车辆没有如期来到,葛某隐约感觉有些不妙,想到自己还连对方人是哪里的、姓啥叫啥都不知道,于是在催促对方发货的同时询问对方的真实姓名。很快,对方发过来的一张名为李某的身份证。可葛某在仔细查看发现照片上的人明显与来取车的人长相不符,葛某心内更生疑了,尽管对方百般解释,但是11月23日在多次拨打对方电话不通后深信自己被骗的葛某走进了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莒南县公安局岭泉派出所立即立案展开侦查。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对葛某的微信汇款收款人的身份进行追查。1月18日,莒南公安通过多警种密切配合,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波抓获归案。

  李某波,男,25岁,无业,偶尔倒腾几辆二手车赚些外快。到案后,其对使用他人身份证冒名自己骗取葛某17800元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波已被莒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