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勤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补贴品类包含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便携式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吸尘器、打印机等共12类。促进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洗拖一体机(含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居消费。上述产品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产品,在我省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家电产品,均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废旧家电回收企业网点或家电销售企业出具的“废旧家电回收凭据”、所购家电产品销售发票、签购单等,向销售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用户下载“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进入“家电”业务版块自行申请,“一站式”完成以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

  首先,消费者登录“甘快办”系统后线上完成实名认证(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选择“先购新再收旧”或“先收旧再购新”。

  第一步,校验资格。消费者选择购买家电品类,提交购买申请,系统对消费者补贴资格进行实时校验(8类以内由商务部系统校验,8类以外由省级系统比对),并将校验结果(是否具备补贴资格)反馈至消费者。

  第二步,购新收旧。具备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在参加补贴活动的商户购买新家电后,家电销售企业组织人员上门送新并收旧,向消费者出具“废旧家电回收凭据”。消费者也可在系统选择“预约收旧”(页面显示销售回收企业名录),通过电话联系回收企业回收,回收企业需向消费者出具“废旧家电回收凭据”。

  对8月1日至系统启用期间已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须在销售企业补打签购单,登录系统按照“先购新再收旧”流程,选择购买家电品类进行资格校验,之后选择“预约收旧”方式(页面显示销售回收企业名录),电话预约回收企业,完成收旧后申领补贴。

  第三步,申领补贴。具备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利用系统上传“废旧家电回收凭据”、补打的签购单(由家电销售企业专用pos机出具,含商户名称、门店地址、消费金额等信息)、发票、个人银行卡(须填选开户行信息),申请补贴,该品类补贴资格即刻核销。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7天退货期之后,申请信息流转至县级审核端。

  第四步,部门审批。系统根据消费者上传信息自动进行商品识别和身份比对,并将家电品类、型号、13位编码、价格、数量,以及补贴比例、消费者补贴资格核销等数据归集至系统,生成补贴申请提交至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对补贴申请实时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结果统一提交市商务局。

  第五步,发放补贴。市商务局对县商务局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汇总审核,系统自动核算补贴资金,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形成闭环。自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至补贴资金到达消费者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一步,预约收旧。消费者在“预约收旧”页面选择回收企业(页面显示销售回收企业名录),联系回收企业进行回收预约。也可由家电销售企业(具备收旧能力)组织人员(可委托废旧家电回收企业网点)上门回收并返现,向消费者出具“废旧家电回收凭据”。

  第二步,资格校验。消费者登录系统后上传“废旧家电回收凭据”,之后选择购买家电品类,提交购买申请,系统对消费者补贴资格进行实时校验(8类以内由商务部系统校验,8类以外由省级系统比对),并将校验结果(是否具备补贴资格)反馈至消费者。

  第三步,购新和申领补贴。具备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在参加补贴活动的商户购买新家电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系统上传签购单(由家电销售企业专用pos机出具,含商户名称、门店地址、消费金额等信息)、发票、个人银行卡(须填选开户行信息),申请补贴。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后,该品类补贴资格即刻核销。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7天退货期之后,申请信息流转至县级审核端。 之后,部门审批和发放补贴同“先购新再收旧”

  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家装厨卫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用于个人家庭住房(2020年1月1日以前建成)装修的费用按照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套住房补贴不超过12000元。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家具用品按照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位消费者最高补贴不超过12000元。

  一是申请家装厨卫类补贴,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或购房合同(农村宅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村委会证明),商户开具的签购单,购买物品和材料的正规税务发票原件(个人购置发票或装修公司购置发票),购置物品和材料的实物照片,房屋装修合同或装修物品和材料购置合同,合同内应附物品和材料购置清单(含品名、数量、价格)。二是申请家具类补贴,须提供商户开具的签购单、购买物品的正规税务发票原件、购置物品的实物照片。申请补贴向销售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

  用户下载“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进入“家装厨卫及家具”业务版块自行申请,“一站式”完成以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用户下载“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进入“购车”业务版块自行申请,“一站式”完成以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

  (武威市实施企业共43家,民勤县汽车销售网点属武威市汽车销售企业分店,不具备自主开票能力,但可代销并参与活动)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购买新车、开具销售发票,并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按照“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的原则进行补贴。对购买总价3.8万元(含)以上、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购买总价8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转让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车辆转让人与新车购买人为同一人,车辆转让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手车交易市场或具有二手车交易资质的汽车经销企业出具的车辆转让凭据(转让合同、销售发票)、转让后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买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用户下载“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进入“购车”业务版块自行申请,“一站式”完成以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

  (我县汽车销售网点,皆属于武威市汽车销售企业分店,不具备自主开票能力,但均可代销并参与活动。)

  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消费者在我省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给予一次性500元定额补贴,同一消费者仅限补贴1次。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正面清单”目录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信息:车架号、电池编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出具的回收凭证等。新电动自行车购买信息:发票、车架号、电池编码等。

  用户下载“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进入“电动自行车”业务版块自行申请,“一站式”完成以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

  (民勤县电动车销售企业暂未与电动车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县内消费者在实施企业购买产品后,向销售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如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在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必须按照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为避免退货后补贴资金无法收回的问题,系统设定:自消费者申请补贴之日起,县财政局在7日退货周期后方可发放补贴。如消费者在7日内退货,系统将保留消费者该品类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