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公路、河道沿边及镇域环境,打造洁净优美的人居环境,结合金滩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通告:

  一、国省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及公路边沟内严禁倾倒垃圾、乱堆乱放、占路经营违法占路施工,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谁门前谁清理。

  二、严禁在公路界外搭建有碍观瞻建筑物、违法建筑物、临时搭建棚舍,现有违章建筑物限于5月10日前拆除。

  三、迁移国省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废品回收站点、建材销售点、粮食摊点、垃圾场、马路市场,关闭非法洗车加水点、煤场等设施。

  四、公路两侧商户一律做到店内经营,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禁门店乱挂乱贴、广告牌匾乱放,严禁店外摆摊设点,一切经营活动要在店内进行。

  五、卫河沿岸大堤两侧严禁倾倒垃圾,乱堆乱放杂物。严禁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开渠、打井、挖窖、取土。河堤内侧不得种植有碍行洪的树木及高杆作物。堤防两侧有碍观瞻的建筑及障碍物要立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