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网站9月14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非银机构要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关键领域,积极发挥融资租赁、消费信贷、汽车信贷等特色金融功能,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与水平。

  《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监管政策支持力度三方面提出若干具体措施。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发挥融资租赁专业优势,提升金融服务设备更新质效;鼓励以融资租赁方式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发挥财务公司特色功能,支持集团客户设备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提升消费信贷便利,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在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通知》要求,优化战略规划和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在加大监管政策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明确,加强政策跟踪问效;优化外部融资环境;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