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作出沪闵应急罚﹝2023﹞101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邦畅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将回收物资的运输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处罚款10万元。

  苏州邦畅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8日,法定代表人毕明芳,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莘塔大街。(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