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征选渭南市汽车置换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中.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推动我市消费品经济,现公开征集我市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请符合条件的汽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积极参与。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渭南市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2.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申请报废更新补贴,须开具报废车辆证明和新车购置发票。

  1.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渭南市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须开具二手车和新车购置发票。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2000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转让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8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2000元。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3.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于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转让车辆行驶证照片等。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1.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渭南市参与补贴活动企业,报废老旧电动车(包含两轮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蓄电池、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并购买电动自行车,给予一定补贴。新购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设计时速≤25km/h,整车质量≤55kg,功率≤400w,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按照最终销售价格,1500元(不含)以下补贴300元,1500元及以上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

  3.补贴方式。采取个人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具体流程为:1.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车送至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由销售门店收旧折价(旧车折价双方按照市场价商定),拍照留存,将车架、蓄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回收处理。2.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并现场通过支付宝平台享受补贴立减支付。3.销售门店开具发票(发票金额=消费者支付金额+补贴金额),并将消费者旧车照片、车机号,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车机号,以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等通过支付宝平台上传至指定审核平台。4.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企业的银行账户。

  1.在渭南市登记注册或实际经营,从事汽车(新车、二手车)、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企业;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销售、回收、安装、售后等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

  2.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商品进购、销售、维修等各个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3.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同意配合云闪付APP及支付宝平台企业做好机具配备,并使用服务平台企业相关机具进行订单结算,并开具相应销售发票;

  4.承诺在本次活动期间不涨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5.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同意做出诚信经营承诺,坚决抵制骗补、套补等行为;

  6.同意且能够建立完整清晰、可追溯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并同意以最终审核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联系电话,订单信息、发票信息、销售额、补贴额及收旧信息等);

  7.对因参与活动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意由相关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8.参与汽车置换补贴活动的企业应为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渭南市汽车经销企业、二手车市场。

  1.在渭南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商务部门核准的报废车辆拆解资质或蓄电池回收资质的企业,企业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3.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电动自行车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1.企业申请。拟参加渭南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在9月20日前,分类别将相关申报材料逐一盖章,并扫描为电子版,连同纸质版报送至企业所在区域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2.初审核查。由企业所在区域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材料和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9月20日前,将资料报送市商务局。

  3.复查审核。市商务局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复查审核后,列入参加渭南市消费品活动名单并公示。

  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渭南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