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山东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发改环资〔2024〕7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制定《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正文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聚焦绿色、环保、智能、适老等方向,围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在以下30类物品和材料范围内,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

  1.旧房装修:门、窗、地暖管或散热器、分集水器、木地板、瓷砖、乳胶漆、壁纸、淋浴房或淋浴隔断、定制板材及相关辅料、配件等;

  2.厨卫等局部改造: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微波炉)、净水器、垃圾处理器、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室柜等;

  3.居家适老化改造:护理床(床垫)、轮椅(助行器)、智能家用监测预警设备(视频监控,跌倒、坠床、生命体征监测雷达,烟雾、燃气、积水报警器等)、紧急呼叫设备、扫地机器人等;

  4.智能家居:智能控制(含网关、路由器、智能插座)、智能照明、智能门锁、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窗帘轨道、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座椅(智能按摩椅)、智能健身设备等(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支持范围的8类家电产品除外)。

  1.科学设定标准。鼓励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消费特点和产业特色,围绕开展领域、参与企业、发力重点进行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科学合理设定购置家装厨卫“焕新”所用物品、材料和智能家居产品的补贴标准,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2.优化工作流程。鼓励各设区的市采取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不同方式,尽快让“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要简化补贴审核流程,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核效率,减轻参与企业垫资压力,提升消费者享受补贴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3.加强部门协同。各设区的市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1.强化标准引领。按照《山东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开展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推动参与制修订绿色建材评价、家具、人造板等国家标准。围绕打造家装样板间、下沉智能家居体验馆,形成一批集成式的标准化应用场景。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家装服务标准、家庭装修改造指南等地方标准或规范,鼓励行业协会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形成更加繁荣的家居消费市场。

  2.促进供需对接。以“好品山东商行天下”为引领,创新开展建材家居等促消费十大行动,联动相关部门开展“链千企惠万家”好物焕新季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扩大智能家居产品应用。持续举办“家装消费节”“绿色环保装修进万家”“齐鲁云上家装”“绿色建材下乡”等家装、厨卫“焕新”促消费活动,推动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展会、进企事业单位,开展首发首秀推广活动,引导居民更换或新购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

  3.优化便民服务。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开设消费品以旧换新全流程服务社区店,推出展览展示、维修清洁、回收暂存等便民措施。引导社区、小区物业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范设置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暂存点,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

  (一)加强资金管理。各设区的市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严守安全底线,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收回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复核。

  (二)加强环境营造。要强化行业协会的促进、规范、引导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快速纠纷协调机制,为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线上平台和线下渠道参与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建立举报机制,对恶意涨价、变相涨价等套骗补贴行为,取消资格,追究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三)加强跟踪问效。要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包括主要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等相关经营主体,定期报送相关产品销售数据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推广。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宣传绿色节能环保标准、家居产品建议使用年限、智能家居首发新品等,营造良好消费氛围。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增强交流互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