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在人人车平台上发现的二手车行假冒个人卖车,这是个案还是存在普遍性?华商报记者在人人车内部人员的指导下,兵分两路进行跟踪调查。

  5月19日下午4时,第一路记者通过人人车App挑选了一款红色的途观越野车,当时的价格是12.68万元,显示已经优惠了1800元。广告上说,这辆车是一个公司职员要卖的。在平台上,卖家闫女士介绍:这辆车是我平时上下班代步用的,2012年8月上的牌,到现在11.07万多公里,正是车的最好时候!都是上下班代步使用,所以使用强度不大,来回也就十几公里。外观稳重耐看,操控性好……除了正常保养基本上都没有修过,车况非常好,买回去直接就可以开。由于换车所以才忍痛割爱!买到就是赚到!

  5月19日下午,人人车销售员李师傅打来预约电线时看车,在西安西郊枣园南路见面。20日上午9时,李师傅再次打电线时才能见面,车主临时有点事情。

  直到中午12时左右,在李师傅陪同下,记者才在枣园南路等到了“车主”,不过换成了男的。

  通过人人车平台查看该车图片,有的显示后座有学生的书包,后备箱内有行李、孩子的足球等杂物,显得特别家庭化。事后记者才知道,这些都是二手车行工作人员做的一个局,书包等都是故意放置在里面的。

  就在第一路记者约见车主的前一天,即5月19日,根据内部人员指点,华商报记者在天台七路的春江源二手车行店里见到了这辆红色的途观越野车,虽然车行将前车牌用“二手车”三个字挡着,但车后仍然能清楚看到车牌号是陕A05VXX。

  5月20日上午,也就是人人车销售人员约第一路记者看车的时间,第二路记者看到了二手车行的画面:上午9时左右,该车行开门后挪车,上午10时左右,车行人员不停接听人人车销售员李师傅催促的电话,(当时第一路记者和他在一起),在确定买家到场后,11时20分,春江源二手车行一名男工作人员将挡在车牌前的“二手车”字样摘掉,驾车出发,一直到枣园南路。在“车主”、人人车销售人员、第一路记者短暂的查看车辆后,12时40分,这辆红色的途观车又回到了春江源二手车行。

  由于华商报记者事先从人人车内部人员处得知该车为二手车行里的车辆,所以记者在与“车主”(实际上是车行男工作人员)对话时,专门测试了一下他的身份。

  通过车内后观镜,记者看到“车主”低着头很不情愿,答非所问。因为记者执意要看相关手续,他才勉强同意。

  华商报:原来的车主姓侯,去年6月还过了一次户。人人车平台上称车主是女士,怎么现在变成男士了?

  在查看车辆时,记者提出引擎盖为何盖不严?车灯为何修过?这位假冒车主,语无伦次,回答不上来。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一位曾经供职人人车的销售人员,他介绍,顾客通过App看到的车辆情况只是对外的一个销售平台,他们人人车工作人员还有一个自己的内部系统,当内部系统显示标记“4S店”符号,人人车销售人员知道此车是在车行或车行工作人员手中。当买家看车时,人人车销售人员会提前跟二手车行工作人员沟通,但不能让顾客到二手车行看车,而是提前把车约到一个居民区的附近,造成车主就在附近居住的假象。因为有人人车的销售人员在场,一般买家很少会怀疑车主的身份,完全地信任人人车,这样车行就把不好卖的车出手了,人人车也达到了销量。

  据这位人人车销售人员介绍,对内平台信息是他们员工使用的,外面的人看不到。为了防止内部员工将信息进行转载或下载,系统还以员工姓名拼音自动形成水印,这样,如果内部图片或信息流传出去的话,会很快将泄秘者查找出来。

  人人车一直对外宣传C2C模式,即车主、平台、买家的模式,他们真的不清楚很多车辆来自于二手车行吗?

  据人人车内部人员介绍,西安人人车评估员近80人、销售员近80人、管理人员约40人,合计在200人左右。人员的薪水收入全部来自于车辆交易后收取的交易款4%的费用,这就需要大量的车辆在线销售。

  曾供职于人人车的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评估师有很多车商的资源,当有好车和便宜车出售时,车商就盯上了,车辆还没上平台,就已经被暗自售出和预订。

  该工作人员介绍,人人车销售员中有很多人原来就是车行工作人员,他们与二手车市场的人员交往非常频繁,经常沟通二手车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交易。有一些车辆进入交易平台前或刚进入平台,就已经被“搜索”多遍。试想下,有哪个真正的买家一天到晚拿着手机刷,买家肯定没有车商或二手车行工作人员速度快。

  目前,国内二手车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还不健全。卖家、平台、买家之间提出了承诺性交易,买卖双方都是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走流程,如何运用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需要很长的过程。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王啸介绍,二手车电商平台本质上是向市场提供撮合交易的“居间”服务。二手车电商平台同样深陷“互联网+创投资本”烧钱模式,“无中间商赚差价”等广告宣传,常常被受众误解成“不赚钱”。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等,应当对申请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审查登记义务。因此,二手车电商平台如果怠于履行经营者主体审查登记义务,使平台成为二手车行工作人员伪装身份的平台,则涉嫌构成“虚假广告”和违规经营,消费者可根据《广告法》“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为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二手车电商平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今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越来越多,类似”没有中间商“的承诺不少,看似将车贩子踢出门外,有点像打击二手车贩子的意思,事实真的如承诺的那样吗?经过华商报记者一个星期的暗访及实际操作交易,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经过长时间无孔不入的“没有中间商”的摇旗呐喊之后,确实让许多消费者对此深信不疑。一来,作为二手车的知名交易平台,不会不珍惜羽毛,靠骗人怎能做大?时间久了又怎会不露馅?二来,代言的是一线大牌明星,在不少明星虚假代言被揭穿的现实里,人们相信如今明星代言会更加审慎。

  传统二手车交易往往链条冗长,信息不透明,中间商层层加码导致“两头叫、中间笑”。如果买卖双方都能绕开中间商,不仅车主满意,因为可以多赚钱;买方也满意,因为可以少花钱。基于此,打造一个协助卖家和买家直接交易的透明模式,这无疑找准了市场痛点。

  然而,从记者探访来看,原以为“去中间商”,是专心打造出来的独特经营模式,实际上却是名不副实,当真你就输了——有二手车行扮演车主身份在人人车出售二手车。如果仔细查阅过往公开报道,北京媒体前年曾曝光过人人车平台上挂出的待售车辆,有的就来自车商。人人车对此倒是一点儿都不避讳,声称“目前平台与4S店的合作才刚起步”,并极力解释“不等于传统意义上的车商售车”。可让人费解的是,既然如此,为什么非要公然宣称是个人与个人直接交易的直卖平台呢?

  事实上,多家二手车直卖平台均存在类似问题,一面自我标榜榜C2C模式,即买家、平台、卖家的模式,那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无中间商赚差价”高度提炼出了这种模式的精髓。但另一面,有的卖家却并非二手车主,以至于成了车贩寄居的卖车平台。作为新兴的二手车网络销售平台,如果背离了“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的传统经营美德,而靠发布虚假内容误导消费者,要想走得远、走得稳,显然是不可能的。

  (原标题:二手车行扮车主在人人车平台交易;爆料者:对于车行的车,人人车内部系统有标记,销售员都知道,但交易时装作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