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要露滋)悬挂在室外的广告牌被城管拆除拉走。半小时后,经营户接到废品收购站的电话:“你的牌子在我这儿,100元要不要?”昨日下午,经一番讨价还价,赵师傅花80元从隔壁收购站买回本店被城管拆走的广告牌。

  赵师傅是西安市汉城商业街附近一经营户,他在这里做汽车维修生意已一年多了,自营业以来,“汽车维修”的广告牌就一直挂在门前的巷口处。

  昨日,赵师傅说:“13日上午,经开区城管执法支队来了两名执法人员,说我的广告牌未经批准悬挂,且不符合标准,让我自行拆除。我看周围挂牌的人多了,大家都没有拆,所以也就没拆。今天上午10点多,来了很多城管,二话没说,就把我的牌子拆下来,装到车上拉走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赵师傅接到隔壁一废品收购站打来的电话,问是否要买回他的广告牌,对方说广告牌是城管刚卖给他的,他现在愿100元卖出。赵师傅想,当初做广告牌自己花了360元,100块钱买回来,等以后补办了手续没准还能用。但他转念一想,不对呀,城管凭啥就把我的广告牌当废品卖了?

  下午2时,赵师傅来到收购站。收购站老板说,广告牌是早上城管拉来卖给他的,他收了8个,花了200多元。“我看你们的牌子还好着,没烂,上面有你们的电话,就给你打电话了。”

  下午2时30分许,经开城管执法支队一中队张队长说,早上他们拆的广告牌,全都是未经批准悬挂的,拆了四五个。“你们拆了的广告牌呢?”“都按照规定处理了。”“怎么处理的?”“拉到废品收购站了。”

  张队长说,他们把广告牌卖给废品收购站卖了200元。卖的钱上交给执法支队的财务了。记者提出想要看一下上交的手续,张队长说:“财务没有出具手续,财务的人现在都不在,参加唱歌比赛去了。”

  下午6时,经开执法支队法制员赵朝辉说,经查,上午11时,执法人员已将处理广告牌的200元所得上交到支队法规处,因该款项并非罚款所得,所以法规处没有开具罚款收据。

  昨日下午,西安市城管执法局12342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说,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暂扣和没收物品,应给被暂扣和没收对象开具收据。私自将没收物品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明显属违规行为,商户可直接向执法局纪检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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