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时报讯(见习记者周世龙 刘思缘)一辆三轮车,车头挂张“回收家电”的纸招牌,高级点的还配个喇叭,一路吆喝“回收废旧家电咯”,这样的场景时常在黄石的大街小巷上演。

  这样回收家电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是否需要相关资质?回收的家电又流向了哪里?连日来,记者进行了采访。

  26日,在颐阳路一家二手家电市场,不到100平方米的卖场内堆满冰箱、彩电、空调等旧家电。前来淘二手货的顾客络绎不绝。“二手电视机很好卖,特别是一些新开业的宾馆和旅社,经常一次性购买十几台,花费不到300元就能搬一台回家。如果家中有废弃的电视机,花费100多元就能以旧换‘新’,很划算。”在此经营二手电视机多年的李老板说。

  对于这些电视机的质量和售后维修问题,李老板称,这些彩电质量“绝对有保证”,使用3-5年不会有太大问题,并承诺可以保修一年。如果出现故障,可上门免费维修。

  该卖场内经营二手空调的店主金女士说,二手空调挂机一般回收价在300-600元之间,收购时首先要看成色,洁白亮丽的旧空调回收价在500元以上,颜色发黄的空调回收价在300元左右。经过清洗维修再拿到市场上出售,大概能卖到1000元左右。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品牌电器销售人员透露,在一些看似正规的电器店,也会销售“翻新机”。该人士指着一台32英寸的液晶电视说,原价近3000元,但是因为只能保修一年,可以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顾客。“反正这些东西我不明说,你自己想。”

  据了解,虽然商务部在去年6月拟对二手家电买卖建“档案”,规定二手家电经营者在收购旧家电时要对出售人信息进行登记,在维修翻新后销售二手家电时也要向购买者提供详尽的旧家电“档案资料”。然而,现在黄石市场上的二手家电大多“身份不明”。

  “我们一般不会登记卖旧家电的人的相关信息。”在上述颐阳路二手家电卖场内回收家电的全老板称,“只要还能用,就弄过来,至于使用多少年了,我就不知道了。”

  据了解,为规范二手家电市场,2006年,国家相关部门曾发布《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规定:所有二手家电必须经过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对已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强制报废;旧家电销售前必须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的“旧货”标志;未经相关部门鉴定检测或未粘贴有关标志的二手家电,不准在市场上流通。

  2011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明确提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回收的电器电子产品经过修复后销售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禁止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此外,根据电子电器行业相关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只有在取得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许可证书之后,才能对旧家电进行维修作业。但据黄石市环保部门和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办公室透露,黄石市场上绝大部分回收店不具有上述两证。

  与此同时,对于《条例》的适用范围,各部门也说法不一。据黄石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置中心胡科长解释,法律对家电回收行业没有特别要求,“旧家电买进再卖出没有硬性规定”,但拆解电器是要有相应资质。目前黄石市仅有大冶有色博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合法的废弃电器产品处理资格。其货源大多来自国美、工贸、苏宁等大型卖场。大冶有色相关负责人表示,正规处理厂报废旧电器有一套程序,并使用机器报废,能够很好的将其分解为塑料、橡胶、有色金属、钢铁。

  黄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姓负责人介绍,旧家电回收自由交易属于正当的市场行为,而非法拼装,把电器拆解后出售材料的行为违法。该办同时透露,黄石市内有很多手工家电处理窝点,确实对环境和家电市场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黄石市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敬民介绍,黄石市场上绝大多数家电回收店经营没有受到监管,“坏电器、旧电器通过各种渠道维修、翻新、再出售,实在不能利用的就拆解卖材料”,这些违法行为在黄石地区存在多年,至今还没有有效的防治手段。他呼吁相关部门能联合执法,共同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