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述:此次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报废物资包括:#5、#6号机组发电设备、备品备件及盘盈物资(受让方自行组织拆卸并承担安全等相关责任及所需费用)。

  1、详见广东天粤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物资涉及的#5、#6号机组发电设备、备品备件及盘盈物资资产评估报告》(天粤评报字[2019]2153号)。

  2、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3、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库存的实际数量为准,且不超过本项目《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物资涉及的#5、#6号机组发电设备、备品备件及盘盈物资》(天粤评报字[2019]2153号)的评估范围。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