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即原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入了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和公众参与阶段。已基本完成编制的环评报告书伴随着二次环评公示的启动而对外公布,报告书显示,项目将采用“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依法经营”的模式,预计2013年4月动工,2014年年底前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9.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9亿元,占总投资额的10.99%。

  此外,环评报告书中提及,根据要求,垃圾焚烧厂项目拟设置以厂界为起点,外扩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实际的调查情况,周边将会有65户居民涉及此问题(新联二村府前二街)。

  本项目选址位于大岗装备基地内,规划用地为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已征土地。根据大岗镇的总体规划,新联二村纳入大岗装备基地规划用地范围内,已由政府实施征地,用地性质也由农用地转为工业工地。为免受项目影响,番禺区政府部门已计划对新联二村实施整体搬迁,拟于2014年10月前搬迁完毕,规划安置区位于项目选址6公里以外的增沙村、新围、放马村等地。

  据番禺区城管局相关人士介绍,项目环评进行两次公示,这都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地进行的。环评单位进行的第一次环评公示,属于告知性的,让公众知悉相关的项目信息。当时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尚未编制完成。

  而第二次公示,则是在环评单位经过深入的研究论证、大量的数据收集等,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评价得出结论后进行的,此时环评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通过对外公示并邀公众参与的方式进一步收集意见以完善方案。

  而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进行二次公示,同样是经过多方论证、专业评估的。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就有分析结论称,只要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配套相关环保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按照设计标准排放,同时政府按计划实施新联二村的搬迁,那么该项目的建设营运对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