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桂林位于南岭山系西南部、桂林—阳朔岩溶盆地北端中部,地处成渝经济区、中部经济试验区、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的交汇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中心城市,泛珠三角、西南、东盟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沟通国内西南与华南沿海经济的桥梁,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交汇的重要节点城市,是贯通国内与东盟的枢纽,拥有立体化、国际化的交通大动脉,铁路北接京广黄金线,南接黔桂、高昆动脉,贵广高铁、湘桂铁路贯通全境。60余条国内外航线条水运航线、与泉南高速、包茂高速、桂林绕城高速等共同构成了桂林市连接国内外的立体化交通网络。

  桂林生态资源禀赋突出,沿桂江与湘江两岸分布有典型岩溶石山与河流谷地、峰林平原,是世界岩溶峰林景观发育最完善的典型,山清、水秀、洞奇、石美,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境内江河纵横、溪流遍布,漓江穿城而过,形成千峰环抱、山环水绕、奇峰倒影的独特景观,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4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47家,“桂林山水甲天下”名扬海内外。森林覆盖率达到55.04%,生态环境优良。

  2020年至今,桂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2023年达到96.4%,优良率改善幅度全区第2,臭氧改善幅度全区第1,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同比提升19位。1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漓江流域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连续16年保持Ⅱ类以上水质。

  桂林人文资源丰富,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独特的民族文化、红色文化、水利文化、藩王文化、状元文化、宗教文化等,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52项。中国南方喀斯特(广西桂林)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兴安县的秦代灵渠被列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龙脊梯田被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此外还拥有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靖江王府及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06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历次全体代表大会精神,坚定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以赴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山水新画卷。

  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在自治区率先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率先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改革措施,创新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保证金和奖励金制度,形成“统责、分责、考责、追责”长效工作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在自治区率先编制生态基础设施规划,全面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启动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将每年的4月25日设立为“漓江保护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方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创新公安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机制,在全国率先构建公安“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创新漓江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机制,完整构建漓江公检法保护体系,搭建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平台,构建“线索收集—审查受理—案件处理—效果跟踪”司法办案闭环体系。“桂林市全力促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制定《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等5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地级市首创发布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和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JEEQI),是全国首个用于评价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保护工作的综合指标体系。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115家涉VOCs排放企业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实施机动车尾气“天网”工程,成为自治区唯一实现遥感监测点位全覆盖的城市,率先实现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联网。加强源头管控,实施地表水水质“提质进位”工程,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合协调机制,推进漓江及其支流综合整治,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前列。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成功创建自治区首批6个“无废细胞”,探索工业固废资源化再利用实现路径,在自治区率先研发出锰渣制砖技术,相关经验获全区推广。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桂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和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桂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总体规划》《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系列规划,以更高标准更高站位,着力打造世界级生态保护修复样板。深入开展漓江全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建设全线米,沿岸所有乡镇建立污水处理设施,修复面积12269.1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44%,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入选国家第二批山水试点工程。探索立体监控体系,建立天空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系统,组织开展遥感监测核查,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现象逐年减少,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面积年均增幅逐年减缓,重点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明显控制。会仙湿地成功申报国际重要湿地,猫儿山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国家一级保护濒危珍稀植物资源冷杉实现野外回归。漓江水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绿色发展实践经验在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向世界分享。

  依托桂林市丰富的喀斯特地貌自然遗产、丹霞地貌景观和全球最美河流漓江等独特资源,充分发挥人文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等优势,扎实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2023年9月,《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正式获国务院批复,桂林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十四五”以来共有18家企业获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支持,成功创建3家绿色园区和37家绿色工厂,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保有量稳居全区前列。以企业转型推进传统产业结构优化,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成为首个“零碳工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连续四年持续下降。广西首个火风光互补一体化项目——永福县信福风电场首台风机并网发电,风光火储一体化能源基地初步成型,能源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每年开展“漓江保护日”系列活动。创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制作《首批美丽河湖案例——独具特色的漓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之路》等宣传视频,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公众环保科技知识普及,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素质。建成5个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兴安县灵渠景区等8个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建设广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首个“生态驿站”。强化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寻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价值”工程成果丰硕,历史文化遗产“散珠碎玉”得到系统性整理、完整性呈现、保护性利用,龙脊梯田成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灵渠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有全国传统古村落13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0个,数量均居全区第一。

  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创建工作,推动生态旅游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出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桂林经验。桂林成为国家首批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之一,荔浦市、阳朔县、资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龙胜各族自治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灵渠水利风景区入选2023年度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灵川县大圩镇、阳朔县阳朔镇等7个镇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称号,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广南村、七星区华侨旅游经济区竹江村沙洲等42个村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目前,共获评自治区级生态县(市、区)12个,国家森林乡村55个,广西森林乡镇10个,广西森林村庄81个,全国生态文化村8个,“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27所,建成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74个,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1747个,创建各级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园区19个。

  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2523.47亿元,位居全区第三,但经济总量相对偏小,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工业产业短板明显,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挑战;结构偏重,传统产业占比较高,六大高耗能行业用能占规上工业用能比重长期在80%以上,传统产业发展惯性依然存在;2023年规上工业化石能源品种消费量占各能源品种消费量合计的比重68.1%,能源品种消费结构有待优化。高新技术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较快,但在全部工业总量中占比相对较低,产业链条不长不强,头部企业少。旅游对外依赖性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偏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县(市、区)产业链仍集中于前端第一、第二产业,难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生态产品高质量实现路径仍需进一步深入探索。

  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州县西北部、兴安县西北部、灵川县北部、临桂区北部和西部、永福县北部是桂北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丰富但较为敏感脆弱,存在雨季局部区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多发,坡耕地水土流失较严重,生物多样性受损严重,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对江河水质影响较大等生态环境问题。漓江流域地处广西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受喀斯特地貌影响,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稳定性相对较差,抗外界干扰能力较弱,植被一旦破坏,水土极易流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城市建设逼近山体,使得自然山水格局呈现破碎化趋势,存在部分生态廊道不连续、生态斑块被孤立等问题。

  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尚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运营管理水平较低。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管网不配套、进水负荷率低、设备及管网维修不及时等问题。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和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高。漓江港口码头的船舶生活污水及油污水处理设施相对落后。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体系有待完善。

  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的历史起点上,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这些重要论述科学擘画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蓝图,丰富和发展了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桂林市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水桂林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纲领。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交融,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陆海新通道、壮美广西建设等一系列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战略进程加快推进。桂林位于黔粤湘桂交界,是一带一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交汇的重要节点城市,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向这里覆盖,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多重战略叠加交汇为桂林创造了良好的集聚发展基础,有利于桂林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解决区域性发展与环境问题提供重大契机,也为桂林绿色转型发展带来空前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进步前景。

  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是习亲自为桂林擘画的宏伟蓝图。2023年9月《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正式获国务院批复,成为引领桂林高质量发展的总纲,明确提出要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文旅融合发展、城市品质提升、宣传推介等方面推进桂林取得新突破,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把桂林建设成为经济发达、城乡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城市宜居、人民幸福的世界级旅游城市。当前,桂林市正按照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在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同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取得较大提升。

  桂林生态极重要区分布广泛,面积占比超60%,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农业适宜区与城镇适宜区高度重合,面积占比均为39%,面临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城乡建设与农业发展争夺优质土地资源的压力。此外,桂林仍属于欠发达、后发展地区,城镇化率偏低,未来工业化、城镇化仍有较长的发展进程;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短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资源约束趋紧的矛盾依然存在。

  桂林生态持续向好、环境愈加优美,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的边际成本不断上升,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PM2.5年均浓度区内排名靠后,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漓江支流水质尚未稳定达标,枯水期水质超标现象明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定。全面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对桂林今后及更长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和新挑战,也会导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压力增大。

  桂林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抗御自然灾害、补齐城市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的资金需求量大,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精准溯源水平薄弱。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缺乏,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有待提升。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养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桂林样板为目标,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山水保护“国之大者”有机结合,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系统谋划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切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坚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以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赋能蓄力,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桂林。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始终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放在首位,筑牢漓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绿色低碳生产体系、创造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探索走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将全市独特的自然、文化资源和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探索差异化的生态文明推进路径,不断塑造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统筹协同、系统治理。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和政策协同,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分类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坚持推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态文明建设共同体,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规划范围为桂林市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包括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6个区,以及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10个县(自治县)及荔浦市,总面积2.78万平方公里。

  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稳定形成与桂林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区域开发保护格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得到合理优化和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全面打通,全面共享生态红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环境风险有效管控,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大生态”理念融入社会各领域,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绿色自觉全面形成,建成居游共享的品质生活城市、山水甲天下的生态旅游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桂林新画卷逐步展开。

  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绿色低碳经济动能加速释放,山水共融的城乡风貌与特色文化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全国前列,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

  ——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向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生态食品等优势主导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65%以上;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5%。

  ——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宜人。污水、垃圾、供水等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基本实现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全覆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100%;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城市生态景观持续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稳定。

  ——山水文化名片进一步擦亮。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明显,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民族文化活动更加繁荣,基本形成具有桂林特色、优势明显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产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桂林在国内国际的文化影响力和旅游美誉进一步提升。

  到2030年,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之美愈加彰显。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结合桂林实际,从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包括目标责任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节能减排降碳增效、资源节约集约、全面共建共享、体制机制保障8类任务,共设置27项约束性指标、5项参考性指标和1项特色指标。

  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重点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考核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加强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管理。优化考核工作机制,合理分配分值权重,完善奖励激励。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沟通协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从严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领导干部,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调查核实,对失职失责问题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警示教育,对生态环境损害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

  探索运用《广西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将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事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对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审计和评价。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要点、工作报告、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发挥审计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在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的重要参考作用。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度。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重点问题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层层跟踪督办机制,全面跟进、全程跟踪,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实施突出环境问题督办制度,总结督察整改的经验模式,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严格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建立重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长效机制。以问题整改带动全域治理,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排查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预警、报告、督办和查处机制,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

  构建“两屏、一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生态空间多中心、网络化建设,提高全域生态系统整体性、连通性,筑牢桂北生态安全屏障,守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两屏:指由越城岭、猫儿山、大南山、天平山及周边山地丘陵形成的西北生态屏障和都庞岭、海洋山、银殿山及周边山地丘陵形成的东南生态屏障。保护自然原生植被,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封育管控,扩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面积,增强连通性,提升和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一带:由漓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沿线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组成的生态重点建设带。进一步提升漓江生态保护在全域生态保护战略中的定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统筹文化、景观保护和旅游开发,全方位显著提升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多廊:由湘江、资江、寻江、洛清江等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组成的生态廊道网络。重点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河流岸线及两岸的保护力度,建设生态缓冲带,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控岸线开发。

  多点:指猫儿山、千家洞等自然保护区,八角寨、狮子山等森林公园以及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资源国家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域。重点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提升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保护重要地质遗迹,充分发挥全域生态安全节点作用,带动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分类管控要求,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保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实施精细化管控,推进监控平台建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探索本地生态监测指标及评估体系。加大人类活动监管力度,落实常态化巡护和执法监督,探索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管桂林模式。确保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公里,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新提升。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于城市开发建设、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要素管理、环境监管与执法、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全面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指导作用。建立实施应用工作机制,实行动态更新与定期评估。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体系。到2030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绿色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构建“两廊、两屏、七区、多点”的生态修复总体格局,聚焦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态修复、废弃矿山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韧性增强、生态廊道和网络建设等多项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部署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开展“青山、治水、育林、养田、蓄湖、护沙”工作。

  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解决自然保护地存在的区域交叉、空间重叠、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以及集体人工商品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调整和退出规则。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逐步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优化自然公园布局。结合生态空间布局,将重要的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区域纳入自然公园体系,以在生态安全格局中发挥重要生态作用和地位的区域、单独的具有一定物种种群和保护对象的湿地、森林山地等生态空间,以及原有保护地周边相邻的生态空间为基础,进一步新建、续建及提升一批自然公园,填补保护空缺,充分发挥生态安全节点作用,支撑全域生态安全保障。

  建设自然保护地智慧监测网络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完成自然保护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天地一体化自然生态综合监测网络。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自然保护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实施全面监控。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进行生态风险评估和预警,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

  加强生态本底保护。织密以漓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筑牢漓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水资源调配,改善枯水期生态质量。实施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提高生态公益林(水源林)比例,改善林种结构,降低速生林和经济林比例,提升上游水源涵养能力。整体提升干流沿线生态质量,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统一流转租用或征用关键节点沿江林带、洲岛、土岭,对人工林、残次林进行林种林相改造建设或林分质量提升。对青狮潭水库及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到2025年,生态流量保持60立方米/秒,生态公益林保有量达到4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有所提升。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

  提升流域内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强化流域内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南岭(桂林)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加强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殖、驯化及野外放归,开展生物多样性惠益共享示范。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修复矿山、采石场等生态受损区域。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以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扩大流域湿地面积,推进还湖还湿,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调节功能,增强湿地区域生态保护功能和旅游景观功能。到2025年,湿地保有量达到47856公顷。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加石山森林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喀斯特地区生态脆弱状况。

  推进漓江城市段生态提升。加快推进漓江城市段支流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整治影响漓江干流生态环境的“四乱一脏”问题,确保支流水质逐步稳定达标。结合漓江风景名胜区建设,依托城市双修,有序修复被破坏的洲岛、山体、河流、植被,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改善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促进历史文化保护、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融合。

  加强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的行为。对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区位重要性、自然恢复能力、生态脆弱性、物种珍稀性等区域内的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分区施策,分别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或其他复合生态修复措施。对石漠化地区、江河两岸、生态脆弱区加大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力度,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以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为核心,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推进花坪、千家洞、银竹老山资源冷杉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持续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加强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推进草原保护。开展草原资源基本情况调查,推进全市草原发展规划编制。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等自然特征,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和名录制度,完善以湿地公园等类型自然保护地为主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他湿地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针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空缺,新建一批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优化湿地保护空间范围。开展小微湿地示范建设,巩固退田还湖还湿成果,实施湿地生态修复与恢复工程,加快推进桂林会仙、荔浦荔江、全州天湖、龙胜龙脊梯田、灌阳灌江等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到2025年,湿地4.78万公顷保有量不减少,自治区级以上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到2030年,湿地保有量有所提高。

  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划定岸线功能分区,建立涉水空间分级分类管控和涉水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体系,强化用途管制,严控开发强度。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重点围绕桂江(漓江)、洛清江干支流,推进重点区域防洪排涝治理,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围绕推进河湖长制六项任务,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全面落实“一河(湖)一策”目标任务,积极打造一批美丽幸福河湖。

  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坡改梯、小流域治理等措施,保护和恢复石山天然植被,提高植被覆盖率和水源涵养功能,构建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加快临桂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平乐县等县(区)重点小流域的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漓江流域、灌江沿岸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最大限度控制水土流失。到2030年,水土保持率达到85%。

  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以恢复自然生态为重点,深入开展岩溶石漠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石漠化治理工程建设,在生态区位重要的宜林地、坡耕地、无立木林地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减少石山地区生产生活对林草植被的破坏。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分区域、分阶段完成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25°以上坡地退果还林。

  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科学划定重点治理区以及其他治理区,建立项目库,分区分类、逐批次开展生态修复。以漓江流域周边、居民聚居区、旅游风景区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矿山为主,结合各采矿点的实际,根据历史文化、民族特色,按“一矿一策”治理修复。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生态重塑为补充,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壤环境,优先恢复废弃矿区原土地用途。重点在全州县、兴安县、灵川县、永福县等区域实施废弃矿山治理。加强生产矿山监管,以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100%。到2030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在80%以上,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100%。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通过实施花坪、千家洞、猫儿山、银竹老山资源冷杉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保护利用工程,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植物园、森林公园、生物廊道等建设,构建类型多样、布局合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能力。对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源地、水源保护区等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地位的区域设置保护缓冲地带,对动物迁移关键区域与廊道强化管控限制人类活动干扰。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监管,严厉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自然保护地及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候鸟重要迁徙通道和停歇地调查与评估。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开展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监测和候鸟主要迁飞路线、重要停歇地监测。开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猫儿山小鲵的野外调查监测及种群调查。实施银杉、水鹿等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监测,重点实施资源冷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回归种群监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进一步提高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数量。联合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实施银杉幼苗保育与野外植株抚育、资源冷杉保护与繁育。

  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农田、渔业水域、森林、湿地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评估等工作。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引入审批管理,强化入侵物种口岸防控。推进野生动物外来疫病监测预警平台布局建设,构建外来物种风险评价和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提升生物安全监测能力和监管力度。

  完善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一核、三带、三区、多中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一核指桂林中心城区及三大园区组成的区域发展核心。三带指以产业和交通功能为主的湘桂柳城镇发展轴带、以旅游功能为主的漓江旅游发展轴带、以产业发展功能为主的柳桂贺联动发展轴带。三区指山水城市区、现代农业区和生态屏障区。多中心指全州副中心、荔浦副中心重点发展中心与龙胜、永福、阳朔等县域一般发展中心。

  优化农业空间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构建“三类五区”农业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三类指以都市农业、城郊农业为主的田园农业类,以保障粮食生产功能为主的粮食生产类,以林下产业为主的山地生态林果生产类。五区分别为支撑三类农业生产功能的五大重点区域,包括中部城郊田园农业区、北部粮食主产区、南部粮食主产区、东部山地生态林果生产区、西部山地生态林果生产区。

  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发挥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协同防治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统筹考虑污染的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控。加大细颗粒物以及臭氧源解析科研力度,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多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预警联动,共同推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联合防控。

  推进工业源污染深度治理。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开展VOCs污染专项治理,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落实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全面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自治区要求,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持续巩固砖瓦行业污染整治,引导企业加速推进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推动桂林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移动源污染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环保遥感监测+交通、公安路面执法”联合执法模式,实现黑烟车抓拍与监控平台联网。严格监管超标排放,加快老旧柴油车辆淘汰。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入户监督抽查,加强冬春季期间柴油货车管控。建立机械、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源清单及管理台账。落实单位负责人污染防治责任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编码登记制。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使用的柴油抽测频次。

  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推进防尘设施建设。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以禁促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还田。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推进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024年建成15个自动监测站点。加强噪声监督管理和检查执法,加大对建筑施工、交通、社会生活和工业企业等领域的噪声排放源的日常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稳定达到85%。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四水四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年度节水目标责任制,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分区管控。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下泄。严控新增高耗水产能,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化水平。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回用。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进一步减少供水管网漏损。持续推进节水灌溉,加快推进现有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积极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严格落实地下水用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

  加强入河排污口、雨水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依法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加强需要保留排污口的日常排污监测与监管,确保排污口废水达标排放。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水口纳污排查,掌握违法违规倾倒餐厨垃圾、排放污水的居民或者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分阶段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自来水厂废水处理排查,减少自来水厂废水直排对漓江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加大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雁山区等县(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力度,加大漓江干流城市段污水直排治理,全面加强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以县域为单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优先开展漓江干支流沿岸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严格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种植养殖污染管控,强化农业径流污染防治。

  持续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县城和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实施建成区黑臭水体截污纳管、疏浚清淤、引水活水等内河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灵剑溪等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的统筹,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到2025年,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其中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完善分类转运设施,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优先推动资源垃圾、废旧衣物、大件家具、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全覆盖,垃圾分类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酒店、进窗口”全覆盖。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做好居民小区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和收集工作,逐步增点扩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脱硫石膏、尾矿等为重点,加强分类施策和政策资金引导,打造工业固体废物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以设立循环经济产业园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处理场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年产年销”及历史堆存逐步消化,有效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最大幅度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加强城市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监管和运营维护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95%以上的行政村。加强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规范塑料废品回收,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强种养结合,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

  提升危废安全处置能力。填补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空缺,加快补齐短板,形成闭环监管机制,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的总体匹配。积极推进荔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危险废物“自产自销”,降低环境风险隐患。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管理,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实现各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安全利用。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准入管理。严格管控农用地环境安全利用,推进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矿区农田土壤修复工作,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优质,相关特色农产品认证登记生产主体实现追溯全覆盖。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完成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巩固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到2025年,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按照国家、自治区实施新污染物治理有关要求,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强化源头准入,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依法实施涉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现全市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加强尾矿库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深入实施健康桂林行动。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配合自治区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在重点地区、敏感区域统筹布局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强化风险预警监测,推进全市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加快推进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推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生态食品等优势产业规模化、链群化发展。培育“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做大做强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国家级创新平台前瞻布局生物工程、第三代半导体、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比重位居全区前列,强化新兴产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传统工业产业循环化、智能化改造和集群化发展,降低污染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工业园区建设。打造“桂林经典”,大力提升桂林米粉品牌价值、罗汉果地理标志产品价值及桂花特色产业的文化价值,重点推动特色产业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推进特色产业达产增效。

  强化能源结构调整。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关键,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规划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若干个具有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加大全市风力资源开发力度,建设高标准生态友好型风电场;积极有序发展光伏发电,拓展光伏发电应用模式、推广“光伏+”多元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循环利用,提高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

  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推进粉用稻米、罗汉果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依托院校科研机构优势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与粉用稻米、罗汉果等相关企业交流合作,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设计,进一步推动新品种培育、标准化种植、多元化产品研发、改进生产工艺等。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龙头企业,拓展延伸优势特色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米粉生产、加工、流通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鼓励发展林下立体农业。大力发展林禽模式、林畜模式、林菜模式、林草模式、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油模式、林粮模式等林下经济模式,加大竹木精深加工、花卉苗木、林下经济、中草药、森林食品、森林养殖、森林体育、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研学等十大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加强林下经济科技研发和技术培训,建立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协会,形成种养、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做优做强现代智慧农业。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发展畜牧、渔业、蔬菜、水果、食用菌领域现代设施农业,创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引导畜禽养殖场扩大规模,加强灵川食用菌、雁山区“鱼菜共生”等项目布局和推进。提高现代设施农业装备水平,加快引进推广适宜不同产业需求和区域特点的农业设施装备,推动设施农业标准化、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产地冷链集配和产地仓储保鲜为支撑的物流设施网络,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

  打响生态农产品品牌。以“三品一标”农产品注册与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行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名特优农产品品质提升,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发挥生态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标识等优势,重点建设“桂林”系列公用品牌,持续开展“永福罗汉果”“恭城月柿”“桂林沙糖桔”“龙胜地理标志集群”等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培育“荔浦芋”“永福罗汉果”“恭城月柿”“兴安葡萄”“阳朔金桔”“全州三辣”“资源车田西红柿”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引导阳朔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灵川县、资源县等山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县推动区域内乡村旅游集聚、连片化发展,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集群,打造可游、可观、可玩、可品的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推进乡村研学营、共享农庄、艺术田园等精品化、特色化、个性化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策划丰富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活动,积极发展具有山水田园特色、沉浸式、慢生活体验的乡村研学教育、田园采摘、亲子度假、绿色美食体验、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

  推动重点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钢铁、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应用先进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工艺,引导“煤改气”和“油改气”,推动电能替代煤、油等化石能源,引导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循环化、绿色化发展。开展企业节能降碳行动,以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为重点,加大节能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工业节能技改,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开展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等示范项目,发展壮大绿色制造产业,利用信息化系统构建企业发展绿色评价体系,探索开展绿色生产、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申报认定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对照国家级绿色工厂标准不断规范提升。大力投入开发“绿色制造”新技术,力争绿色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推动铁合金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加快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积极推动产业链、工业园区和企业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建设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工厂,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深入挖掘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应用等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在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广泛运用,探索建立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工业互联网体系,全力提升工业互联网覆盖面。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转向专业化高端化。大力发展现代绿色金融服务产业,深入实施“引金入桂”工程,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发展金融运营服务、财务管理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建设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孵化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建设一批中试基地、孵化园、转化园等创新转化平台,建立完善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实施“千企万店入网”行动,引导商贸集聚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开展电子商务改造,持续推进“桂林电商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小而美”的电商企业品牌,打造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重点围绕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柔性化定制、共享生产平台、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工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衍生和发展服务制造业。充分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主体作用,有效整合资源要素、技术和市场,带动产业链上企业、行业内企业、平台参与企业共同提升,形成融合发展生态圈。

  构建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促进电商快递、商贸物流、制造业物流、冷链物流融合联动发展,积极发展航空货运、保税物流、海外直邮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申报国家物流枢纽,引进和培育壮大物流企业,推进一批物流园区和快递分拨中心建设,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和组织方式创新,推动物流业集约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积极探索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建设一批多式联运示范项目。推进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创新冷链物流运营模式,加快冷链物流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程,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争创国家物流枢纽。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升级。做精高端商贸服务业,围绕美食、购物、文娱和旅游,建设、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商业圈,引导老字号品牌入驻,健全城市商业体系,释放夜间经济魅力,发展壮大商圈商街经济。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推进叠加更多生活服务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善一站式便民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智慧零售、跨界零售、无人零售、绿色零售等商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培育文娱、医疗养老、智慧生活等新消费增长点,引领消费升级。

  推动现代服务业内部融合发展。加强服务业内部相互渗透融合,发展“文化+”“科技+”“信息+”“旅游+”等融合型服务行业,实现服务业的业态创新和功能完善。重点推动网络信息服务与传统服务业、科技服务与金融服务、健康养老与医疗卫生、文化与旅游、物流运输与邮政快递等领域互通融合发展,促进传统服务业优化升级。强化创新驱动作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大力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与服务经济的相互渗透、深度融合。

  构建“一核三圈”的服务业顶层规划。围绕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积极构建以主城区和漓江旅游带为核心,北部服务业经济圈(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和灵川县)、南部服务业经济圈(永福县、平乐县、荔浦市和恭城瑶族自治县)、西部服务业经济圈(资源县和龙胜各族自治县)为支撑的“一核三圈”空间发展格局。立足区位交通、资源禀赋、发展定位和产业基础,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核心区培育打造与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匹配的消费中心,北部圈打造全国红色旅游重要目的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南部圈打造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西部圈打造以民族文化体验、古村古寨文化旅游、自然景观览胜旅游为主要功能的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区。

  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围绕漓江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全面提升漓江山水旅游品质,打造世界级休闲水岸。以龙脊梯田景区、灵渠景区等为重点,提高旅游景区品质,支持阳朔遇龙河建设世界一流旅游度假区。合理利用桂林国家森林公园、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全州天湖国家湿地公园、猫儿山、漓江风景名胜区等山水资源,适度开发生态旅游,将山水要素与景区景点、文物古迹、建筑有机结合,充分融入旅游产品与线路。

  打造智慧文旅“新基建”。提升旅游服务智慧化水平,配合自治区推动“一键游广西”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升级发展,进一步完善平台服务市场、服务游客、服务监管等功能。推动城市涉旅大数据整合共享,建设文旅大数据资源中心,完善数据采集、分类、存储、交换和共享标准,统一接口服务规范,实现旅游管理部门之间、旅游管理部门与涉旅部门之间、旅游企业之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旅游产品内容和质量管控,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

  深化旅游业态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健康养老、大健康医疗、大健康食品、大健康文旅、大健康运动和文化等产业,丰富健康旅游产品供给,加快形成“医、康、养、健、智、学”六位一体的健康旅游产业链,打造世界级“漓水青山·养生桂林”康养休闲胜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壮大互联网医院、共享医院等健康服务新业态。扩大体育服务产品供给,重点发展健身休闲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民族传统运动等绿色生态运动产业,延伸发展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提升赛事经济效益。

  打造商务会展和文旅服务平台。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为核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和桂林特色的会展品牌。积极举办(承办)知名国际电影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等,吸引高级别旅游会展、论坛、会议、新品发布会等落户桂林。开发漓江游船会议等特色服务,创新展会服务模式。发展以会议、旅游、文化拉动为主的“会展+文旅”模式,打造会展产业生态圈。

  强化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展桂林文物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健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加强桂林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系统研究,推进遗产价值的研究阐释,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充分体现桂林山水的美学价值。加大对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力度,重点强化对桂林喀斯特地貌进行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保持山水生态、历史人文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加强兴安灵渠文化挖掘和价值提炼,支持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快建设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靖江王府及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加快构建市域、漓江文化聚落、历史城区及环境协调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五个层次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动景观、文化、环境“三位一体”动态保护、系统保护,促进桂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打造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支持兴安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彰显“一村一景一文化一特色”的传统村落韵味。

  加大特色文化保护传承力度。争创国家级桂派戏曲曲艺艺术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文场、渔鼓、桂剧、彩调、团扇制作技艺等特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升漓江画派、“刘三姐”等特色文化品牌影响力。依托漓江山水、喀斯特地貌等特色,进一步弘扬和挖掘水文化,创建具有时代特性、广西特色、桂林经典的水文化成果,打造流域和区域水文化品牌。建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化资金扶持体系,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广泛参与非遗等特色生态文化保护。

  加快推进生态文化精品创作。鼓励创作以桂林山水文化、历史文化、长征文化等为题材的文学、戏剧、演艺、音乐、美术等作品,提升桂林文化艺术精品的国际影响力。加大对《桂林故事》《漓江神韵》等艺术精品项目的引导扶持,打响“漓江画派”“画说桂林”等文化品牌。持续办好桂林艺术节,办成具有国际水准的文化盛会和文化狂欢节。

  打造红色文化传承高地。挖掘整合长征文化、抗战文化、民俗名人文化等资源,支持抗战文化场所的保护、修缮和展陈提升。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推进全州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三大渡口遗址保护传承工程、桂林抗战文化公园和临阳联队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等建设。建设提升兴安县界首镇湘江战役中央纵队界首渡江遗址公园、灌阳县绝命后卫师遗址公园、八路军驻桂林办事处旧址景区、平乐县青草塘红色旅游景区等红色旅游景区。策划湘江战役、桂林抗战文化等红色文化IP大型实景演出,提升红色旅游宣传体验和文化教育体验。

  推进文化遗产创新利用。鼓励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桂林特色、民族民俗特点的文化服务产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托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灌阳县等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线路及研学旅游产品。推进瓦窑非遗小镇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小镇建设,以景区、小镇为载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深入挖掘桂林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底蕴,积极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做大做强生态文化品牌。围绕建设“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全力打造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和精品节庆品牌。加快推动桂林山水画、文创旅游商品的开发,做强漓江画派艺术品牌。重点提升打造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培育旅游节、农耕节、民俗节、美食节、艺术节、歌圩节、赶圩活动、赛事展演等一批具有地方文化、民族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提升恭城月柿节、资源河灯节、龙胜红衣节、阳朔渔火节等节庆活动水平,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节庆品牌。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鼓励依托优美自然风光以及古村落、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进入式消费”模式。培育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加强特色文创产品研发,提升文博非遗、数字创意等产业发展水平。桂林山水画产业化发展,提升和建设一批文创产业园区(街区)和特色文创产品交易市场。支持将“刘三姐”IP拓展到服装、影视、游戏等领域,打造地域特色文化知识产权。

  打造文旅融合创新示范中心。构建全域旅游大格局,北部旅游片区以“红绿结合”为特色,打造国内一流的红色旅游品牌;东部旅游片区重点发展体育休闲、乡村旅游,打造一流的体旅融合示范区;西部旅游片区重点发展民族文化、农耕文化旅游,打造一流的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区。挖掘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独特印记,提升文化和旅游创意创造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将历史、建筑、非遗、民俗等文化元素融入高科技文化和旅游产品研发,大力发展演艺娱乐、文化创意、节庆会展、动漫游戏以及数字文化等产业,打造成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典范。

  加强文旅融合宣传推广。办好桂林艺术节、“两会一节”(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灵渠论坛等重大活动,积极推动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落户桂林,打造一批现象级文化IP。加快旅游发展国际化,实施旅游服务提升工程,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文化互动交流,推动文艺精品“走出去”,提高桂林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树立全国领先、世界知名的文化旅游新标杆。

  健全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建立具有民族特点和地域特色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创新打造一批“小而美”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主题实体书店、自助书柜、高铁书屋等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书香桂林”。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创新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强化生态文化载体建设。挖掘名人文化、民俗文化,赋予新时代内涵,规划建设桂林文化公园、漓江展示馆。提升生态文化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互动式、多元化的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方式,推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常态化,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市级生态环境教育馆,着力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文化载体建设,拓展生态文化建设基地,命名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到2025年底,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广西首个全国示范自然保护区。

  引导培育优秀文化产品。积极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深入基层开展慰问演出、文艺辅导、展览讲座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文艺活动。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以桂林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山水文化等为题材,创作开发多样化公共文化产品。实施品牌战略,提升艺术原创能力,有重点地培育、扶持、打造一批生态文化精品。

  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生态消费观、生态政绩观。深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宣传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绿色学校、社区、家庭和环境友好企业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整合优势资源,搭建“无废城市”建设等宣传培训平台。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创新,支持研究、发掘、整理传统的生态文化,创作生态文学、生态艺术等文化产品。推动展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与科学研究相互支撑,以中国南方喀斯特系列遗产地开展科研、监测和保护工作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增强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多维开展城市增绿补绿。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增设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加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树围绿化、护坡绿化、高架绿化,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市民出行300米见绿。加强绿色廊道建设,推进公路、铁路、河流、沟渠沿线生态恢复,打造滨江路精品生态道路景观。开展“一片两展三线”项目建设,实施城市绿化提升工程,提升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单位庭院和街头绿地景观品质,推进城市“花化彩化美化”。

  建设多层次城市公园绿地体系。规划山体景观公园、小微绿地与社区公园、滨水绿地、郊野公园、综合性观光园等绿地景观类型,促进桂林中心城区山、水、绿、城、田、园相融,形成“城市大公园、公园大景区”,建设“级配合理、均衡分布、类型多样、满足需求”的多层次城市公园绿地体系。加强城市公园建设,新建桂林琴潭千亩湿地项目、南洲岛生态休闲公园、大小洲岛生态休闲公园、桂林新区环城水系北区周边绿化工程、三边绿地(路边、水边、山边)等。打造特色化公园、品牌化公园,提升公园文化品质,开展生态文化惠民活动,保存和传承城市文化记忆,唤醒生态文化意识。

  树立绿色消费观。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倡导合理消费,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全面落实“限塑令”。实施绿色消费促进行动,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健全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体系,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市场认可度,畅通绿色产品销售供应渠道,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销售力度。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加强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监督。实施绿色物流提升,推动快递包裹绿色化。

  倡导绿色节水观。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提高企业用水效率。推动灌区泵站、排水口、排水沟、田埂等农田水利设施的节水改造,研制并推广适用蓄雨灌溉的节水型排水口,推动雨水收集利用,推动出台节水补贴,提高群众节水积极性。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节水宣传活动,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培育绿色居住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和菜单式装修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推进建筑业绿色改造升级,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实施既有建筑能耗改造工程,提升居住建筑绿色化水平。

  推广绿色出行观。利用新技术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提供绿色化综合运输服务。有序发展共享交通,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公众绿色出行。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创建“公交都市”。

  践行绿色办公观。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院校等积极采购、使用可再生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选择具有高效节能标识的灯具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养成人走灯熄的环保办公观念。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字化管理,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开发环境准入研判、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等功能,依托信息化加强落地应用,服务规划编制和项目招商引资等科学决策。探索将碳排放控制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三线一单”与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相协调。

  严守环境准入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遏制“两高”产业盲目发展。加强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衔接联动,严格规划、园区、项目不同层面环境准入。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专项规划环评机制,推动各类开发区(园区)和专项规划实现规划环评全覆盖。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环评工作,创新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管理统筹融合的环评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人口规模、产业规模、建设用地供应量、水资源量、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围绕漓江流域沿岸、城市集聚区等环境敏感区,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动态数据库和预警响应系统,推进资源环境精细化管理。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依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进生态产业化。持续巩固提升森林、岩溶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碳汇价值实现新路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探索构建覆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生态积分体系,加强生态产品优惠服务和应用场景创新。

  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完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基金。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染物减排补偿制度。健全漓江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上级增加对市内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跨省(区)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湘桂长江支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明确不同类别的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属关系和权责。加快建立健全以负债表编制为重点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制度,推动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相结合,开展资产清查与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以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为重点建立自然资源核算账户,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报告体系。逐步扩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核算范围,研究将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纳入核算范围。

  完善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增量递减。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处置力度,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健全碳排放双控配套制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全周期管理,全面衔接融合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推动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持续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探索推进第三方机构参与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工作,增强企业依法合规披露环境信息的能力。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违法排污执法监管,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防城市黑臭水体反弹。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执法和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逐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PM2.5和O3污染综合分析与来源解析水平,加强噪声污染、土壤环境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区域监测,加快配置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便携式高科技装备,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的应用。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有序建立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促进绿色要素交易与能源环境目标指标更好衔接。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体系,有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损害第三方评估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探索在污染源、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保护红线等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管理。完善并落实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健全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

  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机制。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通过专项资金、债券、基金、政策性贷款等方式,争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积极开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及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精心谋划生态环境治理和关联产业项目,做好EOD项目储备与实施。

  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标准,充分结合桂林实际,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环境质量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化弘扬4个方面提出34项重点项目,总计约453亿元。

  坚持发展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可研研究,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施项目滚动管理,及时更新增补和调减项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建设计划,抓好重点工程项目检查督促和验收评估。

  深入推进桂林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是关系全市人民福祉和未来的根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