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有关负责人前往竹溪县某村信访人家中进行座谈,针对一起生态环境信访投诉调处结果进行反馈,信访人表示满意。

  一次,竹溪县该村村民反映,一公司在居民小区建废品回收处置项目,生产时散发出“煤气的臭味”,闻到后脑袋疼痛,鼓风机运转时噪音扰民,请求处理。

  接到投诉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执法人员深入实地了解到,该公司于2022年11月开始建设,2023年2月生产设备安装完毕,厂房为2011年所建的煤炭加工厂改建而成,项目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5万吨废旧橡塑制品再生资源利用项目,计划年回收处理废塑料两万吨、废包装袋5万吨,生产炭黑1.75万吨等。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为此,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组织“三同时”验收,并下达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前不久,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有关负责人带队前往该公司调查核实,得知该公司被立案查处后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先后投资60余万元新建了脱硫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收集房等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态度较为积极。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联合属地乡镇督促该公司组建专业的验收团队或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验收机构,通过严谨的现场监测、数据采集分析以及资料审核等工作,形成完整的环保验收报告,如实呈现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实际成效,未完成验收前禁止投入生产;建立起一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矛盾应对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共建活动、举办邻里座谈会等形式,主动积极处理好邻里矛盾的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