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晋峰 通讯员杨杰)二手车贩子张某为逃避“天眼”抓拍,也为了进出小区方便,将自己斯柯达轿车的车牌套用到其他4辆不同品牌型号的轿车上。8月5日,交警综改大队通报,张某已受到严厉处罚。6月底,综改大队分指挥中心民警发现,经常有不同品牌型号的轿车悬挂同一副牌照上路。民警调查后锁定,这副本属于一辆斯柯达轿车的晋 A2***J 牌照,曾分别挂在丰田、尼桑、铃木、本田4辆车上,进而分析这些套牌车辆的行驶轨迹,确定使用套牌的是万国二手车市场的二手车贩子、50岁的我市人张某。

  7月31日上午,张某到案后交代,因买卖车辆他经常换着车开,为逃避“天眼”抓拍,也为了进出小区方便,便将自己斯柯达轿车的牌照套挂在其他4辆车上。

  交警目前已落实,在大约1个月时间里,张某至少4次驾驶套牌车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及《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处5000元罚款。据此,综改大队对张某4次套牌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总计罚款2万元、记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