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朱先生在人人车平台挂售了一辆Jeep牧马人改装车,当天人人车安排了一个验车员上门验车,验车后双方协商将售价定为25万元。在之后的两天里,人人车验车员又先后三次上门看车,表示此车检测合格,并称有车主有购买意向,如果将车价降到22万,立马可以成交。由于车主着急用钱便同意降到22万元出售。

  在签合同时,车主发现合同是以验车员个人名义签署的,并且目前已验车三次,但合同里却有一项为车辆状况以复验为准,车主对此产生怀疑。

  针对车主的疑虑,验车员给车主看了几份其他客户的合同,均是如此,并称这是正常的。

  因此车主便签署了合同,16日当晚验车员就安排付款,并将车辆开走了。但一天后,验车员又给朱先生打电话称车辆改装过,底盘前桥有焊接,要求退车。朱先生表示底盘前桥并没有焊接,而是进行了加固,因此并没有同意退车。遭到朱先生拒绝后,人人车验车员的领导竟对朱先生表示,不退车就不会给朱先生过户,甚至有可能将朱先生的车当成京牌背户车卖掉。

  此外,车辆目前还在合伙人手中,还未进行过户,朱先生表示车辆多次被驾驶,甚至产生了违章。更令人不解的是,朱先生的车直到6月8日仍然在人人车官网上挂售。

  记者:车主登录人人车平台卖车,平台会告知车主分配的验车师是人人车平台的人,还是合伙人吗?

  人人车孙先生:如果派出的验车师是合伙人,就签署合伙人的合同;如果派出的是人人车的人,就签人人车合同,两个合同都同样有效。

  记者:如果合伙人那边说车辆存在焊接情况,那前三次检测时为什么没查出来?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容易就能检测到的,那是不是说明咱们合伙人验车师不太专业?

  人人车孙先生:不是,这个行业它是有初检失误率的,甚至复检的失误率都在3%左右,这是行业的普遍现象。

  记者:现在车辆在合伙人手中,为什么人人车网站上还在挂售这辆车?挂售时平台不会审核吗?

  人人车孙先生:目前我不知道这个情况,还需要去核实。现在挂售的帖子相当于无效车源,如果它确实存在,我们会尽快撤销。

  记者:如果车源是你们合伙人挂上去的,或者之后他们以背户车的方式把车卖出去,是不是你们对合伙人会采取一些惩罚措施?人人车平台是不是对合伙人也有监管的义务?

  人人车孙先生:是的,我马上就查一下这个事,我们现在也特别怕出现其他事情。我们非常约束合伙人,因为车商的利益受损,他处理这个车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也害怕车商会做出不好的事情,到时候车主和我们也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合伙人真的以背户车的方式把车卖出去,我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在对话中,人人车孙先生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人人车在分配验车员后不告知车主验车员身份,那人人车验车员一开始和客户接触的时候为什么不亮明身份?车主是冲着人人车平台的口碑去卖车的,到底验车师是人人车的员工还是所谓的合伙人,车主有知情权。为了增加成交率,平台是否有意授权“合伙人”以平台名义收购车辆?我们无从知晓。

  此外,人人车不告知车主平台派出的验车师是人人车员工还是合伙人,这种行为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针对此问题,记者也采访到了北京市中唐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

  刘馨远律师:如果人人车平台对于派出的人员是验车师还是合伙人,所产生的验车结果和处理结果不一样,从这方面来看,人人车平台应当要主动积极披露给消费者,否则将构成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时,在与人人车孙先生的对话中,可以得知,平台验车师和合伙人验车师在交易时与车主签署的合同是不一致的,而且车辆在初检没问题后双方签订合同,但合同上却标注以复检为准,那么朱先生和人人车所签的合同合理吗?我们先来听听资深二手车专家的看法。

  资深二手车专家王先生:车主在当时跟电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里注明了以复检为依据,而复检的标准只是由电商擅自去界定,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行为,也是一个单方面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在这里我还是要提醒消费者,在传统行业中,当时看好车可以跟随咱们的电商去检验,检验合格以后再给付车款,然后当时就要约定几天以后过户,不要说什么初检复检,玩这种文字游戏,初检通过了,然后复检又不通过,那也就意味着车您开走了以后,您觉得收贵了,您过两天又要找我去退车款,这是完全不合理的。在这里还是要提醒消费者,要当时签订当时过户,不要跟电商有这种文字上的纠缠。

  同样是二手车经营者,资深二手车专家王先生认为不管是初检还是复检,检验合格后,双方再签订合同、进行交易、约定过户,这才是一个正常流程。而人人车这种行为明显是不合理的,甚至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对于此问题,北京市中唐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也发表了观点。

  刘馨远律师:合同双方签署以后会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但是无论如何,联系的是人人车平台,人人车平台派出的工作人员进行验车,后续在人人车平台进行公开出售,从法律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后果来说,人人车平台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上标注以复检为准,这条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主要有两个理由,第一,该合同属于格式合同,系平台单方制作。第二,初检没有问题,会直接导致消费者对人人车平台的信任和进一步交易倾向。后续如果复检查出问题,合同的解释权和车辆的议价权均由人人车平台进行决定,此时对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无效。

  对于上述问题,二手车专家和律师均认为人人车与车主签署的合同确实是不合理的,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签订合同后,车主收到钱,人人车的合伙人收到车,却以复核不过关为由,拒绝给车主过户,还多次驾驶车辆,甚至产生违章行为,并且车源依旧在人人车网站上挂售,这种情况合法吗?人人车在整个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刘律师也发表了对上述问题的看法。

  刘馨远律师:我们认为不合法。首先车主在人人车平台销售,不包括可以允许人人车平台工作人员可以擅自使用的情况,不同的公里数车辆的磨损,甚至出现交通事故,则对于消费者而言根本不可抗拒,也必然侵害消费者合法的权益。其次,人人车平台仅仅是车辆的销售平台,并非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分使用权,这暴露出人人车平台管理制度的严重混乱。因此对于出现的上述问题,人人车平台难逃法律责任的承担,包括民事赔偿的责任,行政机关问责处罚的责任。

  此外,记者从黑猫投诉平台了解到,还有很多车主也遇到了和朱先生同样的问题。在多次验车、与车主签订含有附加条件的购车合同后,再以各种理由要求退车或者降低购车价格,我们不禁怀疑,这是否是人人车惯用的收车“套路”?结合网上众多车主的投诉,人人车真的是“无辜”的吗?到底是人人车的监管不严,纵容了素质参差不齐的“合伙人”肆意坑害车主,还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呢?

  除了上述问题,在今年的3月14日,北京市消协发布的二手车交易消费调查显示,人人车平台还存在涉嫌隐瞒车辆真实情况、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

  进行第三方检测,若第三方检测和人人车复检不一致,车辆无焊接,则依旧按22万元收车;

  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车辆确实存在问题,则会重新进行价格评估,车主需退还部分钱款;

  若车主不同意进行第三方检测,则车主退还22万元,合伙人退还车辆,并把因违章等行为而产生的费用赔偿给车主。

  在此,我们希望人人车及其合伙人能够与车主积极协商,妥善解决此事。但是,人人车作为国内最大的二手车C2C交易平台,却对已售出的车辆再次挂售的行为“不知情”,是人人车对平台信息的审核不严谨,还是有意为之?朱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诸多案例均显示人人车平台监管不力。人人车曾喊出“人人车放心靠谱卖车”的口号,但这种种投诉的背后,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在人人车买车卖车真的靠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