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井研县研溪翔云报废汽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基本情况:项目从井研县研城街道办(井研县工业集中区B区北区)迁建到井研县千佛镇石家桥村兴盛路8号(井研县工业集中区B区南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15121.86平方米,新建钢结构砖混厂房约10000平方米,新购吊车、拖车、剪断、切割设施设备等,形成年拆解报废汽车2万辆,其中中大型汽车拆解8000台,小型汽车拆解11000台,摩托车拆解1000台。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对说明报告进行审核,依法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

  该《报告表》经建设单位审核真实、可靠,所述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同意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