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补贴范围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