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商务厅网站获悉,根据相关要求,我省将推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商务厅起草了《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给予补贴。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时间紧急和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在2024年5月24日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省推广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限暂定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视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要求和补贴实施效果另行确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消费者(指常住人口)在我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间,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将旧家电交售到回收企业,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

  旧家电是指2016年6月1日前生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等五类电器;新家电是指新购买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等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需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数量需一一对应。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由商务厅牵头开发建立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家电以旧换新平台”),用于对旧家电回收、新家电销售、消费者补贴申领、补贴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

  消费者完成家电以旧换新流程后,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并提供接收补贴的个人银行账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号。

  (一)信函邮寄: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四川省商务厅市建处504室收,邮编:610081,联系电话。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以企业、商协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商协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匿名反馈意见一律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