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汽车更新消费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到2027年,上海二手车交易平均车龄降低1年。二手车交易量达到90万辆,较2023年增长50%;二手车出口量达到1.5万辆,较2023年增长一倍;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5万辆,较2023年增加一倍。

  为推动汽车消费,《行动方案》提出9项任务措施,分别是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本市汽车置换补贴政策、鼓励开展“团体保值租赁”业务试点、加快淘汰更新老旧汽车、鼓励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鼓励整车生产企业开展收旧换新服务、健全二手车定价评估体系、推进二手车流通便利化以及优化二手车出口管理流程。

  补贴政策方面,2024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以旧换新购买国六b燃油小客车,上海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旧车排放标准为国四及以下的,补贴4000元;旧车排放标准为国五的,补贴2800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以旧换新购买纯电动小客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对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上海市政策的车主,支持同时申请享受相关补贴。

  销售端,鼓励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明确对在上海市登记的二手车经销备案企业,当年度经销量达到3000辆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每年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研究修订新一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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