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感到愧对党组织多年的信任、培养、关心和任用,愧对家人的企盼和思念,愧对师长和好友的关心。”这是陈载华在长达15页纸的忏悔书上写下的开篇之言。

  陈载华曾是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4年至2012年,陈载华利用其负责南化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公司设备采购和原材料、货物承运等经营项目中,为广西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曹某、南宁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钟某等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车辆、别墅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451.86万元(其中价值870.86万元的别墅为收受未遂)。此外,他还在重要节日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案发后,他向办案机关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1059.5万元。2016年6月16日,陈载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3月26日,因犯受贿罪,陈载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有着30多年党龄的陈载华是如何随着职务的升迁,面对利益的诱惑,逐渐腐化堕落、底线失守,肆意利用手中的权力满足自己日益膨胀的私欲,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的呢?

  思想腐化,防线月,陈载华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糖公司)被组织选调到南化公司主持全面工作。可悲的是,陈载华没能珍惜组织对他的信任,尤其是没能把控好思想认识上的“总开关”,忘记了党纪,无视政治规矩,逐渐走上一条为不法商人服务而谋求私利的歪路。

  2004年某日,陈载华接到曾是南糖公司同事的吴某吃饭的邀约。吴某向他引见了曹某。原来,吴某刚辞职,想与曹某合伙开一家电气公司。为打开市场,两人找当时已是南化公司董事长的陈载华合作,让陈载华“关照”该公司在南化公司的业务,并承诺送该公司三分之一的股权给陈载华。经多次商谈,陈载华同意了。2004年7月1日,广西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成立,公司股东为曹某和吴某,既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陈载华,暗地里持有公司三分之一股权。

  “那是2009年上半年的时候,我想在仙葫某小区买套别墅,就约陈载华一起去看房。在看房的过程中,我看出陈载华也很喜欢,就提出送他一套。”曹某说,陈载华当场明确表示接受,但为了避嫌,两人商量先将该别墅登记在曹某名下,等时机合适了再过户给陈载华。而实际上,虚荣心作祟、敢收不敢住,直到东窗事发,陈载华未敢去住过一天。

  另外,南宁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东钟某,为了让陈载华“关照”其公司在南化公司承接电石废渣运输、煤灰运输、硅铁回收、海盐运输等业务,多次给陈载华送“好处费”,共计150万元。2006年的某一天,“公司公车使用改革后我就没有车用了,需要买辆汽车。奥迪车太贵太上档次,我目前的身份开这种车不好,丰田车就比较适合我当前的身份了”。在听到陈载华的这一番暗示后,钟某便很快一次性付款41万元,将一辆崭新的丰田皇冠小轿车送给陈载华。陈载华深知,钟某送车,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其在南化公司中标项目的基础,以继续获得更多支持和帮助。

  2005年至2006年,广西某建筑行业公司董事长唐某为感谢陈载华的暗中推动,帮助其公司中标,取得南化公司“双六工程”“双四工程”技术改造项目部分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先后两次在民族大道南湖边的某咖啡店邀请陈载华喝咖啡。名为约请,实则贿赂。每次结束,唐某一边说一些感谢的话,一边递上一个茶叶袋。陈载华回到家打开茶叶袋,发现里面装的是两大捆百元面额的现金,每次20万元,两次总共40万元。再加上平时节日里每次2万元的“问候礼”,陈载华在2003年至2010年累计收受唐某的现金贿赂90万元。

  “贪欲真是个无底洞,害人。小的如高档手表、金条,大的如汽车,再大的高档别墅我都敢收受,干股也拿。如今这些东西都是我犯下重大错误的铁证,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可谓达到疯狂的程度,如今想起都毛骨悚然。”陈载华在忏悔书中写道,当时的他心存幻想,期盼哪天可以心安地享用这些财物,但实际上大多数物品都不敢使用,更不敢放在家中。陈载华的下场线;”,教训的代价真是太大了。

  回忆起2007年的那一天,陈载华至今仍记得十分清楚:“当时在我办公室,贵州兴义某电冶公司的股东倪某和王某将一张纸条递给我,上面写着为感谢我对他们公司的支持,要转让价值300万元的股权给我儿子。”当时陈载华认为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婉拒了他们,但他们走时还是把条子塞到了陈载华的文件里。“过后不久,倪某和王某又拿了一份股权转让的协议以及一块价值26万元港币的名表给我,我最终也接受了。”陈载华说道。

  倪某和王某为何要给陈载华送如此厚礼?原来,在政府批复同意南化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形式收购电石厂并对收购的公司进行重组后,南化公司便与该电冶公司开始洽谈收购股权事宜。因南化公司的注资不仅解决了该电冶公司第二台电石炉的资金缺口问题,还使这台电石炉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电冶公司电石产能增加了一倍,倪某与王某作为股东自然可获得经济利益。

  “曾记得初次收受他人钱物时,我心中也是忐忑不安,对规矩仍存敬畏。由于思想防线逐渐被攻破,看到商人们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挣得盆满钵满,于是心中失衡,不能正确看待别人的实力和打拼精神,而是错误地认为商人能在我管理职责范围内挣钱是因为我的权力和影响力,事后商人再按所谓的潜规则给我好处费时,我就从半推半就转为心安理得地接受。”陈载华反思说,当自己的思想防线被金钱所击破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而在不法商人眼里,陈载华是他们“围猎”的对象。他们先是一番恭维话语套近乎,想方设法与陈载华成为“好友”,再加以糖衣炮弹、金钱的围攻,让理想信念缺失的陈载华丢掉规矩,心甘情愿被“围猎”,对他们的要求有求必应。

  “在我任职南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大约9个年头里,没能正确看待组织赋予我的管理权力,而是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筹码,为所谓的朋友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陈载华总结道。他甚至一度把这种关系错误地理解为“正常的人情往来”,认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这些“朋友”办事获取利益是“朋友”“投桃报李”。殊不知,自己掉进这种“人情陷阱”难以自拔,最终铸成大错。

  一个员干部一旦失去理想信念,就会丢掉自己的灵魂,抛弃做人的道德底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会变成一句空话,自然就会走上一条为金钱服务、为不法商人服务而谋取私利的歪路。

  2003年至2012年,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陈载华一直是南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是企业的掌舵人。因为长期占据一把手之位,陈载华既负责企业运营,又肩负着企业党委的全面工作,在企业里享有绝对的地位和权力。陈载华身兼两个要职时间长,个人影响力大,如在工程建设招标工作中,他会向招标组推荐某个竞标单位或是向提供“好处费”的竞标单位透露竞标优势等。虽然陈载华没有赤裸裸地要求招标组一定要让某个单位中标,但其个人意见确实干扰招标程序,内部监管机构很难对其行为和决策进行有效监督,以致权力的行使偏离了正确轨道,成为其谋取私利的手段。

  经核实,2009年10月29日,陈载华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擅自以南化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对外提供债务担保,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152万余元。“因为我在本职工作中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而且长期以来受到我说了算这种一言堂的错误观念影响,才给我的独断专行提供了滋生的空间,最终给公司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损失。”陈载华在忏悔书中认识到自己在公司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管,让他产生了“只手能遮天”的错觉。

  陈载华涉案金额大,且违纪时间长达9年,这跟他本人具有很高的警惕性有关。交易方式都是一对一,交易地点也比较隐蔽,违纪所得的保管也比较谨慎。收受的现金多存于亲人账户,由其妻进行管理;收受的名表、玉石、金条要么交予朋友保管,要么存放于保险箱;收受的豪华别墅也是登记在“围猎”者的名下。

  “那些年,我一直隐瞒组织,应该如实报告的事项不报告。因为使用违规收受的好处费进行购房、投资理财、投资入股、投资参股,为孩子办国外绿卡投资移民等这些事情本来就见不得光,又哪敢填报。于是期盼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被组织发现,希望能蒙混过关,天真幼稚地高估了自己。”陈载华自以为很聪明,犹如沙丘上的鸵鸟,以为将头埋在沙里别人就会看不见。到头来东窗事发,仿若黄粱美梦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害己还连累亲人好友,悔恨终生。(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