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5日从南山区检察院获悉,近日,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权利公司授权和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线上网店和二手买卖平台销售多个假冒知名品牌家用美容仪器,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人民币。

  案情经过:2021年9月,正处于无业状态的袁某(化名)了解到某知名品牌美容仪热销,在网络上找到低价货源后,他发现自己准备销售的产品比官方的价格便宜了70%-80%,官网卖4000元一台,他找上家进货的价格在每台1000元左右,价格相差很大。明知这是假冒伪劣产品,但面对巨大的利润,他抱着侥幸心理走上了售假贩假的道路。

  为了卖出更多的产品,袁某开始通过社交平台发展下级代理。不到一年的时间,光是卖出同一类型的美容仪,袁某的总销售额就高达五六十万人民币。在利益的驱使下,袁某又把目光瞄向了另一品牌的脱毛仪,以同样的方式在网络上进行售卖。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在没有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代理们很难将产品写明信息在管理严格的大型电商平台上进行售卖,多数都会选择门槛较低的二手交易平台。代理们还会自费找人进行刷单提升信用度,骗得消费者的信任,获取更多利益。“因为二手平台上的东西就是便宜,低于市场价格,顾客也不会怀疑。”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化名)供述。

  据被害人反映,正品该品牌美容仪在使用时,除了光亮之外,还有一点点电流的感觉。但在二手平台上购买的该产品只有光亮,没有电流感,才质疑买到了假货。经专业机构坚定,袁某及其代理销售的美容仪、脱毛仪均属仿冒品牌商品。

  目前,市面上的家用美容仪普遍采用金属离子电镀工艺,未经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很可能金属含量超标,在使用时直接与皮肤接触,存在健康安全风险。

  近日,南山区检察院审查此案后,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袁某、孙某某提起公诉。

  南山检察官温馨提示,消费在升级,假冒伪劣产品也在“迭代更新”。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美容仪器时还应持谨慎态度,到正规商场专柜或品牌官方授权的网店购买产品。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产品,并注意查看产品外观是否完整、使用说明是否齐备,保管好购买凭证和发票,以便出现问题后正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