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一)2023年5月1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截至2024年4月28日,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0,637,352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943,426,102股)的3.08%,回购最高价格为10.72元/股、最低价格为8.42元/股,回购均价9.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86,003.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经自查,自回购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增持承诺增持股份,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上述回购股份期间未发生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90,637,352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次拟注销股份(股) 本次不注销股份(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股份90,637,352股,全部用于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