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和妻子陈某以34500元的价格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二手大众高尔夫汽车。该公司销售人员承诺,车辆里程数为13万公里,随后双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并将车辆过户至陈某名下。二人提车时,车辆表盘显示里程数为13万余公里。半个月后,孙某经专业平台查询得知,该车辆在购买前数月时,里程数已达26万余公里。夫妻二人随即与汽车销售公司沟通,要求撤销《车辆转让协议》,退还购车款,并主张购车款三倍赔偿,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涉案汽车里程数确实存在被调表的情况。里程数是汽车性能重要指标之一,影响二手车定价,属于销售时应当告知的重大事项,若故意隐瞒里程数真实情况,则构成欺诈行为,经营者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双方虽未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里程数,但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里程数是原告购买涉案二手车辆的重要因素,足以对原告是否购买该车辆构成误导。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诉讼标的额不大,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销售公司当场退还购车款34500元,并赔偿15000元。

  法官提醒,在二手车买卖过程中,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如实告知消费者关于车辆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状况等重要信息。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也要仔细核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