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随着各省份相应政策的逐步落地,河南省偃师市艾菲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5月14日成功开具了当地再生废塑料行业的首张“反向发票”。

  开出首张“反向发票”的艾菲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废塑料清洗、粉碎、加工、销售,年产量共10万余吨,公司自成立以来实现销售收入10亿余元,年均利税2000万元以上,目前已是河南省纳税百强民营企业。

  目前,上海田强实业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等上海资源回收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成功“反向开票”。

  5月6日,格林美武汉城矿通过“反向开票”的方式,为出售废旧汽车的居民万先生提供了报税发票,这是武汉市资源回收领域开具的第一张反向发票。4月29日,格林美深汕园区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开出广东省第一张报废产品收购发票。

  在以往,废塑料再生资源企业采购原料后,会因为无法取得正规发票而难以享受增值税抵扣。但“反向开票”政策允许废塑料再生资源企业为原料供应商开票,既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又解决原料商的税务问题。该项政策的落地,极大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